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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港口经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时间: 2023-12-20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随机抽取11个港口码头企业进行港口经营情况检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存在问题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存在问题 

1 

2023年12月5日-7日 

邹继炜、魏太潮、魏芸 

港口经营情况等 

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基本符合经营要求 

2 

2023年12月5日-7日 

邹继炜、魏太潮、魏芸 

港口经营情况等 

漳州招商局拖轮有限公司 

依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未公布所经营拖轮的实时状态。 

3 

2023年12月5日-7日 

邹继炜、魏太潮、魏芸 

港口经营情况等 

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中明确提取比例。 2.码头前沿灭火器直接放置于地面,易造成底部腐蚀。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将手提式灭火器放置于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 3.查看2023年6月港池报告,停泊水域及回旋水域有浅点,尚未完成整改。 

  

  

4 

2023年12月5日-7日 

邹继炜、魏太潮、魏芸 

港口经营情况等 

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1.人员更替过程中,公司经营组织架构未健全。 2.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2部分: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目前应急演练记录缺少对应急预案运用情况的评价。 3.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具备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目前经营管理制度沿用海隆码头,未独立建立。 4.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目前未公示船舶供应服务费(提供岸电)。 

  

  

  

5 

2023年12月5日-7日 

邹继炜、魏太潮、魏芸 

港口经营情况等 

漳州九龙江古雷码头有限公司 

1.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目前隐患排查制度中未见日常检查类型频次要求及定期检查类型。 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港口企业应建立防风管理台账,其中包括防风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目前未见防风演练记录。 3.查看2023年6月港池水深报告,停泊水域及连接水域有淤积。 4.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港口经营人不得装载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不得超出船舶、车辆载货定额装载货物。目前企业超重治理规程及制度还未建立,地磅年度计量核定还未完成。 5.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目前岸电船舶供应服务费公示不规范。 

  

  

  

  

6 

2023年12月11日-13日 

李楚君、林连、陈尘 

港口经营情况等 

福建省砂石出口有限公司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目前应急器材、设备清单堆放不规范。 2.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港口经营人不得装载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不得超出船舶、车辆载货定额装载货物。目前地磅年度计量核定还未完成。 3.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目前港口收费公示不规范,缺少收费性质等要素。 

  

  

7 

2023年12月11日-13日 

李楚君、林连、陈尘 

港口经营情况等 

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 

1.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与监控室现场上墙制度不一致。 2.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2部分: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2023年10月12日船舶溢油应急演练评估报告,缺少评估人员签字。 3.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目前收费公示不完整,缺停泊费、市场监督电话、交通运输部客服电话、收费性质等。 

  

  

8 

2023年12月11日-13日 

李楚君、林连、陈尘 

港口经营情况等 

宁德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赛岐分公司 

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10日,实际已停产半年,现有码头不具备相关生产资质,建议尽快办理注销手续。 

9 

2023年12月11日-13日 

李楚君、林连、陈尘 

港口经营情况等 

福建正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1.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中明确提取比例。 2.码头作业区与非码头区未设置隔离设施。 3.上下地磅未见限重限速标识。 4.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目前收费公示缺少交通运输部投诉电话12328。 

  

  

  

10 

2023年12月11日-13日 

李楚君、林连、陈尘 

港口经营情况等 

福建泉州肖厝港有限责任公司 

1.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2部分: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应急演练评估记录缺少评估人员签字,且2023年6月26日“三防”应急演练总结中有写明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但评估记录中均记为“无”,并未勾选实战效果评价栏。 2.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第5.1.4条,港口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各种指示、标志应齐全、清晰;夜间照明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防护、消防、环保、防汛等设施应齐全有效。目前现场应急设备库中物资未做好日常盘点,存在报废物品与正常物品混放的情况。 3.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目前港口收费公示缺价格属性、收费对象。且收费依据中未添加交水发〔2022〕26号文件。 

  

  

11 

2023年12月11日-13日 

李楚君、林连、陈尘 

港口经营情况等 

福建省莆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1.未严格按照超重治理办法实施,车辆出厂交接凭证单中存在超重车辆,仍正常进出。 2.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目前存在港口收费缺价格属性、交通运输部投诉电话,收费对象不明确,船舶供应服务费(供电)未公示等问题。收费发票(库场使用费)开票名称不规范。 

  

  二、整改要求: 

  港口企业应认真研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落实到位,并落实好整改过程中的各项管控措施。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并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指导。 

    

                                                            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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