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内设机构和科级职数调整的批复》(闽交人〔2020〕12号),我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能具体如下:
一、内设机构
中心内设机构共17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总工程师办公室、公路规划处、建设管理处、养护管理处、公路应急管理处(路网监测中心与公路战备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处、科技信息处、人事处、政治处、宣传教育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安全监督处、离退休工作处、工会。
二、部门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中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组织绩效考核,承担中心日常政务、事务、行政和后勤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承担普通公路路政行业管理,参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事务性工作;参与起草普通公路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普通公路事业发展研究和有关改革工作。
(三)总工程师办公室:参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可审查,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审核审批的技术性审查,参与普通公路工程项目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
(四)公路规划处:参与编制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全省公路网络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提出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普通公路行业省级补助计划的项目审核,负责普通公路行业有关统计与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
(五)建设管理处:承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市场监管,负责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核审批的技术性审查,参与项目建设工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组织开展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六)养护管理处:承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认定的审核及国省道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组织开展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七)公路应急管理处(路网监测中心与公路战备办公室):按规定组织或参与普通公路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抢修保通与养护应急资源调度,承担普通公路路网监测运行调度和应急保障、普通公路行业内交通战备和国防动员等事务性工作。
(八)农村公路管理处:承担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全省农村公路省级年度计划执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农村公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九)科技信息处:负责实施全省国省干线公路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中心信息化建设及网络运维;组织开发、推广公路交通行业科技成果及技术创新;指导公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等工作,依法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承担督促与水资源保护区相邻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等措施落实工作。
(十)人事处:承担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外事、编外用工、干部培养等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直属单位开展人事各项工作。
(十一)政治处:承担中心党建、精神文明、公路文化建设及共青团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普通公路行业党建、精神文明、公路文化建设和共青团工作。
(十二)宣传教育处:承担中心新闻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与指导普通公路行业新闻宣传工作,承担中心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十三)财务处:承担组织部门预算编制、机关财务管理、普通公路行业预算绩效管理以及普通公路收费行业管理;按要求参与世亚行(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十四)监察审计处:承担中心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和普通公路行业预算绩效监督、审计监督,指导普通公路行业行风建设。
(十五)安全监督处:承担普通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普通公路行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承担中心与指导直属单位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参与普通公路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
(十六)离退休工作处:承担中心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十七)工会:指导普通公路行业工会,做好职工权益的维护、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等工作;承担中心机关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