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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宪法宣传短片拍摄服务的采购公告
时间: 2023-10-30    浏览量:{{ pvCount }}

  

  我中心就宪法宣传短片拍摄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宪法宣传短片拍摄服务

  (三)项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19号

  (四)本次采购需求情况:

  拍摄宪法宣传短片:通过《宪法》相关规定,设置场景,与公路人生产生活紧密联系,展示公路人守护宪法的决心,体现公路人奉献、拼搏的精神。视频时间1~2分钟。负责文案、设计、剪辑等与短片完成有关工作。

  (五)采购价格

  项目报价不高于3万元。参选商所报价格需包含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我中心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六)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短片通过验收。

  (七)支付方式:验收通过后,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

  二、参选单位条件

  1.参选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视频制作资质。

  2.参选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竞选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选人将被拒绝本项目竞选。

  三、参选商报价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若有委托代理人)。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竞选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宪法宣传短片拍摄初步创意方案。

  6.报价函(见附件)

  备注:参选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所有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分包。

  四、参选方式

  本次比选在福建省公路中心网站(http://jtyst.fujian.gov.cn/fjg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报价时间、地点

  1.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日10:00(北京时间)前,逾期恕不接受。

  2.地点:福州市交通路19号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四楼414室。

  3.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078158,18960669501。

  投递材料接受邮寄,材料需密封(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宪法宣传短片拍摄服务采购项目”,严格按投递参选时间送交我中心。

  五、成交方式

  最低报价方为成交供应商。

  注:报价相同的,满足条件情况下,随机抽取确定成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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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doc
  •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19号
    技术支持:福州达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