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厅相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闽路办养函〔2023〕49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我中心于近日开展了2023年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第二次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1月3日-11月16日
二、抽查企业
根据《通知》中要求的抽查比例,本次抽查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数量为2家,分别为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三、抽查结果
以上2家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均按通知时限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满足《通知》中的材料要求,满足对应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标准要求,抽查结果为合格。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通知》中的材料要求,其中技术负责人在职本企业但未提供自抽查日起近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记录、专业技术人员存在变更但未提交自抽查日起近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记录、从事公路工程技术工人存在变更但未提交自抽查日起近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记录,抽查结果为不合格。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及《通知》相关要求,现责令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在3个月内(自整改通知发布之日起)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重新报送抽查资料。逾期未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整改期间,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不得进行养护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变更,不得承揽相应类别资质所对应的公路养护工程,不得以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为由申请养护资质变更及申请新资质。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