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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路养护作业从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有关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公路养护市场,交通运输部组织技术单位已开发并上线试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以下简称“部级系统模块”),自2025年1月1日起,申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所用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均以“部级系统模块”发布信息为准。
请各公路养护作业从业企业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交建函〔2024〕104号,见附件)通知的相关要求,抓紧时间开展公路养护工程业绩补录与登记,补录工作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
附件: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交建函〔2024〕104号)
(http://jtyst.fujian.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jtjsgl/202407/t20240716_64854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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