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工作于2026年7月10日17时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公告议定的成交原则,经我中心采购小组评审,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报价金额为16000.00元。公示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
监督电话:0591-87078178、87078164。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