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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 2021-01-13    浏览量:{{ pvCount }}

福建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提升养护管理水平,根据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闽交建〔2020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公路部门管养的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其他单位管养的普通国省道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提高日常养护管理水平,保持公路及沿线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有效延长公路使用年限,降低公路全寿命周期成本,实现日常养护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市场化。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日常养护管理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日常养护检查和保养维护的内、外业工作。

第五条 积极推广应用日常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及时开展“四新”技术应用总结,推行日常养护机械化作业,提高养护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 积极推行病害发现、上报、下达、处治、计量的信息化闭环管理。

第七条 鼓励各地采用打包捆绑招标等方式推进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市场化,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养护市场,加快实现日常养护专业化、精细化。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省级指导,分级负责”的制度。

第九条 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称“省公路中心”)负责全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行业管理事务性工作和技术指导、服务。

第十条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设区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设区市(区)公路机构(下称“市级公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的检查、指导、评估等管理工作,分解、下达本行政区域内日常养护的年度计划,安排拨付日常养护资金。

第十一条 (区、市)公路机构(下称“县级公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工作计划编报、日常考评,组织公路站实施日常养护工作等,具体职责由市级公路机构制定。

第三章  养护检查

第十二条 日常养护检查包括公路日常巡查、路况检查、桥涵隧经常性检查等,通过检查及时掌握和收集公路路况信息、发现公路损坏情况、评定公路技术状况等,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第十三条 日常巡查指对路基、路面、桥涵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绿化等公路设施的整洁、完好及安全性的巡查(具体内容见附表),日常巡查应做到:

公路站每日应对其管养的路段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次巡查形成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后续处治情况等。县级公路机构每月对其管养路段的路况、路面保洁、排水系统、桥涵隧构造物及附属设施等的日常养护情况至少组织一次巡查。鼓励各级公路机构通过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巡查自动化、智能化。

第十四条 路况检查由县级公路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路况数据采集与评定。公路技术状况数据采集与评定包括:路基、桥涵、隧道、路面和安全设施等沿线设施技术状况,具体要求详见《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第十五条 桥涵隧经常性检查由县级公路机构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和《福建省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市级公路机构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区内管养的公路桥涵隧的日常养护情况检查。

第四章  保养维护

第十六条 公路日常保养维护指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基础设施、绿化、交调设施等的日常保养维护,使其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具体内容见附表。

第十七条 路基保养维护要求:路肩无病害,边坡稳定,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挡土墙等路基防护设施完好;及时清理路基范围内的丢弃物。

第十八条 路面保养维护要求:路面整洁、排水顺畅,路面以及防护栏边、平交岔口硬化段、边沟盖板的杂物、积土等清扫及时,路面范围内无泥石、无杂物、无积水。

第十九条 桥梁保养维护要求:桥梁外观整洁,桥面铺装完好,排水设施畅通,桥下空间维护到位,支座及伸缩缝整洁、完好,人行道、栏杆完整牢固,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齐全完整;涵洞保持整洁,进出口完好,涵底铺砌完整、排水通畅;隧道内及洞口清洁,照明、通风、消防设施运行正常,隧道内排水设施通畅。

第二十条 交通安全设施保养维护要求:交通安全设施经常保持完整、齐全、整洁和良好的状态,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部件,清洁受污染的标志。

第二十一条 绿化保养维护要求:及时做好浇水、除草、松土、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和路树刷白等。

第二十二条 服务设施保养维护要求:场地内道路应保持完好、整洁、安全、畅通;公厕等各类设施完好、各类标志标线有效。垃圾分类投放、集中收集处理;公厕应定期清洗、喷洒消毒药物,总体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场地内绿化美观,花木、草坪修剪整齐,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

第二十三条 公路机电设施保养维护要求:公路机电设施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供配电系统及机电设施设备房等,重点对机电系统工作环境、状态和性能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

第二十四条 路网运行监测外场设施保养维护要求:路网运行监测外场设施包括道路视频监控点、交通情况调查站、气象监测站、可变情报板等,重点对路网运行监测设施性能、状态和工作环境进行检查、监测和维护。

第二十五条 日常保养维护作业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有关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养护作业人员及过往车辆安全,强化日常养护人员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作业规程培训。

第五章  内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日常养护内业资料主要包括市级、县级公路机构及公路站的日常养护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等所涉及的相关图、表、薄、档案资料。

第二十七条 按照《福建省普通公路养护标准化指南系列》有关要求,内业资料应做到规范、完整、齐全;上墙图、表、簿规范、整齐、美观;及时、规范填写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记录、公路桥涵隧检查记录、机械车辆使用记录以及公路日常养护作业记录,积极推行内业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内业管理。

第六章 考核评估

第二十八条 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纳入省级年度养护管理综合评估范畴,省级按年度评估抽查路线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公路绿化以及养护基础设施日常养护情况

第二十九条 市级公路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市日常养护管理评估,评估结果抄送省公路中心。

第三十条 县级公路机构每月组织一次辖区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情况评估,评估结果抄送市级公路机构。

第七章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由省公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202111日起施行。各设区市(区)公路机构可根据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附表:

 

 

福建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作业分类内容及标准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日常巡查

 

 

1

路基

路肩边缘是否顺适;路肩、暗沟盖板是否整洁;路缘带是否缺损、歪斜、下沉或拱起;护肩是否破碎、下沉;排水设施是否淤积、积水、渗漏、长草,沟底是否冲刷或淘空,有无裂缝、断裂及勾缝损坏情况;边沟墙加高部分是否损坏,盖板是否损坏;挡土墙、护坡等防护设施有无裂缝、沉降、鼓肚、变形,挡土墙与路面交接处是否开裂;沿河挡墙基础是否冲刷、掏空;边坡是否稳定,有无高草、松土、堆积、坍塌、冲沟;零星小溜方、塌方清理是否修复及时;垃圾堆放是否规范等;路基是否缺口、溜方等。暴雨期间巡查应特别注意地表水是否往路基低洼处集中冲刷,可能造成路基缺口;以及巡查上边坡截水沟及平台排水是否通畅。

 

2

路面

路面是否平整、洁净、不积水,路面是否断角、断板、错台、坑槽、沉陷、开裂、拥包等;检查并清除路面污染、抛弃物和路障;突发交通事故或水毁溜方造成路面溜方、堆物、污染,是否及时清理、上报或设置标志;是否存在突发性路面病害。

 

3

桥梁

桥面是否完好,有无裂缝、局部坑槽、碎边;桥头有无跳车;桥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损;桥栏杆是否损坏;伸缩缝是否淤土或损坏或渗漏水;支座是否完好;信息牌是否完好;桥检查通道是否整洁、防抛网和防眩板是否完好;桥梁基础是否有明显冲刷,河道是否畅通;桥梁锥坡是否损坏、长草;桥下空间是否被占用。

 

4

涵洞、通道

涵洞、通道路面有无明显沉降,水流是否畅通,涵洞是否渗漏水;洞身、涵底、进出水口、护坡和填土是否完好;进口窨井是否淤积堵塞,出口跌水槽、涵帽是否损坏,强降雨或暴雨期间重点检查涵洞排水是否顺畅,有无杂物堵塞;涵洞检查通道是否整洁、防护网是否完好;涵洞出口急流槽、截水墙是否损坏等。

 

5

隧道

隧道的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排水设施、防撞桶、信息牌、照明及安全结构外观状况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消防水池是否有水、消防管道是否完好、消防水池检查通道是否畅通;通风系统是否正常,是否有积烟现象;风机是否摇晃,转动;隧道反光块、猫眼是否污染、是否失去反光作用;隧道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过期。

 

6

交通安全设施

检查护栏、隔离栅、防落网、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等沿线及交通工程的缺损、变形、污染、锈蚀等情况,公里牌、百米桩、轮廓桩是否有缺损污染,混凝土防撞护栏墙脚是否积水,护栏是否变形、位移,泄水孔是否畅通以及是否集中冲刷路基,可能造成路基掏空。

 

7

基础设施

公路站检查(包括安全、周末巡查等)、服务区检查、停车区检查(卫生是否达标、厕所设备、标志等是否完好、各项设施是否完好)等;交调设备及公路视频监控点是否运转正常,可变情报板是否正常。

 

8

绿化工程

绿化病虫害日常巡查;是否影响行车视距;绿地(含枯枝修剪)、保洁、修剪、移补植是否到位、行道树是否爬藤缠绕;路树是否遮挡标志牌,路树倾倒是否及时清理、扶植。

 

二、路况检查

 

 

1

路况评定

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评定相应技术指标,主要包括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以及其他沿线设施的技术状况评定。

 

2

桥涵经常检查

以目测为主,检查外表可见到的病害和缺陷等,并现场填写或录入经常性检查记录,具体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福建省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3

隧道经常检查

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一般性定性检查;通过步行目测或使用简单工具,对风机悬挂设施仪表读数、运转状态或损坏情况进行的检查。具体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执行。

 

三、保养维护

 

 

1

路基维护

1)局部整修路肩、边坡,修剪路肩草、分隔带草木,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 2疏通边沟、截水沟、上下边坡平台水沟、跌水槽、集水井,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3)清除挡土墙、边坡、排水系统的杂物及小溜方、清理及修复沉降缝,清理SNS挂网内的危石浮石及网片修补、疏通泄水孔,处理松动石块,清理碎落台等; 4)路基构造物、排水系统等小面积损坏应及时修复完成。

 

2

路面维护

1)清扫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2)处治泛油、松散、路面坑槽、裂缝、车辙拥包等轻微病害;3)处治路面积水、积雪、积冰、积沙;撒防滑料、融雪剂,维持交通; 4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养护 5)水泥混凝土路面断角修补等; 6)及时处治车辆滴、撒、漏造成路面污染及安全隐患。

 

3

桥梁维护

1)清除桥面污泥、积雪、杂物,保持桥面清洁,疏通泄水孔 2疏导桥下河槽。 3)支座清洁、加润滑油、栏杆清洁、刷新。 4)桥涵伸缩缝的清洁与维护。 5)桥头锥坡、护坡以及截水坝的维护和修复。6)清理桥下占用空间,定期清除杂草、清除储藏堆物等;7)检查通道保持畅通整洁。8)桥面铺装层及桥头搭板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桥头跳车及时处治。

 

4

涵洞维护

1)涵洞通道、窨井、出口跌水槽等的清理、维修。2)涵帽刷漆、清洗。3)检查通道维护。

 

5

隧道维护

1)清除隧道内污泥、杂物、冰雪,保持清洁; 2疏通泄水孔、排水沟、截水沟,保持排水畅通 3)隧道衬砌污渍、水渍的粉刷; 4)隧道洞口及时刷新,锥坡、护坡的维护; 5)清除隧道口碎落岩石。 6)清除消防水池淤泥、保证水池正常蓄水、水管维护;消防设施的维护、消防液定期更换,7)灯具、通风设施及机电线路检查保养。8)隧道路面清扫、、反光块、猫眼清洗,检查通道侧壁清洗,标线刷新。9)隧道洞口检查通道、机房检查保养、隧道内检修通道维护。

 

6

交通安全设施维护

1)对混凝土护栏、轮廓标、界牌、百米桩、里程牌、活动栅栏、示警标柱等的清洗、刷新或维护。 2)标志牌清洗、维护,标线的清洁。3)标志牌遮挡物的清除。4)清理泄水孔堵塞。

 

7

基础设施维护

公路站、服务区、停车区及公厕的卫生日常保洁、外墙刷新、垃圾处理、设施维护等。

 

8

绿化维护

对成形绿化路段进行浇水、施肥、治虫、培土、修剪、抚育和枯枝处理;乔木抹芽;清除路树爬藤;树木扶正。冬季乔、灌木及地被御寒、路树刷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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