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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时间: 2019-08-13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信用考核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在充分征求各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及分析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及建设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进行专家评审并修改补充完善,经研究,现将已修订的《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2019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建管处

 

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

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

2019年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干线项目”)建设市场的信用考核工作,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我省普通公路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干线项目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以下统称“从业单位”)及其主要人员的信用考核。

第三条   列入信用考核的干线项目按照省厅规定划分类别并组织考核。其他计划外的项目拟申请纳入信用考核的,由各县交通主管部门报市、省逐级审核。

第四条  修订后的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应及时印发执行,并公布在相关门户网站上。

第二章  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   省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负责制定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指导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市级信用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全省干线项目从业单位及主要人员的省级信用考核工作,并将信用评分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第六条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干线项目的市级信用考核工作,建立辖区内干线项目从业单位及主要人员信用档案;指导辖区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干线项目从业单位及主要人员考核、登记等工作。

第七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内干线项目的县级信用考核工作,建立辖区内干线项目从业单位及主要人员信用档案。每月对辖区内在建干线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工作,检查情况作为信用考评依据,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将考评资料上传至“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内业资料管理平台”。

第三章  综合评分

第八条   省公路局及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及评分标准组织信用考核评分,各地也可结合实际补充有关评分内容。采用直接考核定级的项目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   从业单位主要人员的信用考核评分依从业单位的信用考核综合评分结果确定。

第十条   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干线项目原则上每年考核不少于两次(即上、下半年各一次),且宜相隔一个季度。对于上半年完工项目或上半年无实质性工作量下半年才实质性动工合同段,全年度考核不少于一次。对进度严重滞后、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标段实行差别化督查,或对多次不同时间检查的标段,按照时间段落,将检查问题分别计入上、下半年考核评分。年度的最终考核评分按照上半年40%、下半年60%的评分权重计算。

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非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对应标段设计单位不纳入省级综合评分,仅采用直接定级方式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检查时各从业单位应提供项目标段实时进度、质量、安全、履约、标准化等情况文字材料。各从业单位的综合评分均采用百分制,如考核项检查时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有关证明的,该考核项不得分。

第十三条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考核内容要求,按照要求及时将相关内业材料上传至“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内业资料管理平台”,省公路局每年度集中组织一次对各参建单位上传的内业材料进行信用检查考评;或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开展内业资料信用检查考评或抽查工作。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信用考核

(一)人员履职15分)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职,结合“人脸识别”落实日常考勤制度,强化履职实效,其任职资格、人员数量等应与投标承诺一致,若更换,必须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报业主批准。

(二)进度管理15分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特点编制施工标段总体、年、月、控制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节后复工施工计划,按时完成投资及形象进度计划,进度滞后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加大要素投入并及时调整计划。

(三)工地建设标准化(10分)

按照“生产集约、施工专业、工艺精细、驻地人本、标识齐备”施工标准化指南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推行。具体考核分:梁片集中预制、钢筋集中配送、混凝土集中拌和、中小构件集中预制、数据集中管控及驻地标准化建设等5项,各分项独立考核(满分均为10分),按检查项算术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

(四)施工及安全生产文明标准化(45分)

围绕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施工工艺标准化要求(含各年度省局印发的标准化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严格“把四关”(人员关、机械关、材料关、工艺关),强化“控六度”(结构物强度、路基压实度、路基边坡坡度、路面平整度、桥梁安置与吊装精确度、隧道衬砌厚度)。具体考核过程中,在确保施工质量安全总体可控,至检查时未发生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得基本分25分;同时,分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四项质量安全实效进行考核,各分项独立考核(满分均为20分),按检查项算术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

(四)内业管理(15分)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特点编制施工标段的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加强项目部标准化宣贯学习,落实项目分部工程首件分析制度和施工工序控制,做好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归档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及时落实整改反馈。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安全专项经费使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工地专项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五)加分项

对被确定为部、省级绿色公路、品质工程、省级主推的信息化示范项目、项目部党建标准化工作等,给予一定加分奖励。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信用考核

(一)人员履职15分)

总监办或驻地办主要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职,结合“人脸识别”落实日常考勤制度,强化履职实效,其任职资格、人员数量应与投标一致,若更换,必须报业主批准。

(二)进度管理5分)

及时审批各类施工计划和方案,分析滞后原因并提出和落实推进措施。

(三)质量安全管理(10分)

正确履行监理工作,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反馈。及时审批施工标准化实施方案,对标准化建设费用及时计量。督促落实首件分析制度,落实监理旁站、巡视制度。加大对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处罚力度。

(四)驻地建设(5分)

监理驻地应独立设置,并满足办公、生活需要,上墙图表完整;现场应设置独立的标养室,独立开展试验检测,试验设施及审批手续合格完整。

(五)内业管理(15分)

根据项目特点编制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每月召开工地例会,及时、完整、准确报送监理月报,计量支付签证正确、及时,通报、通知单整改闭合;严格审核审查安全生产费用,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监办应组织标准化宣贯学习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六)管理实绩(50分)

根据施工单位考核评分结果直接换算管理实绩得分。

第十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考核

(一)设计前期(40分)

1、设计前期基本分(25分)

符合设计文件基本编制办法,满足设计规范,通过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2、设计方案(5分)

平纵面技术指标满足运行速度一致性要求,比较线里程应不少于本项目路线长度的30%,高填深挖路段应与桥隧方案进行对比,桥梁方案比选应充分、合理(含桥型结构、跨径组合、横断面布置等)。

3、主体设计(5分)

逐条落实专家意见进行修编、反馈。尽量避免出现深路堑或高路堤。同一路段桥梁的桥型、跨径、墩柱等设计应尽量标准化。落实土石方平衡,少借方、零弃方。

4、概(预)算(5分)

合理控制投资,有效降低造价。概(预)算与估算之差控制在估算的10%以内,送审金额与审定金额相差控制在5%以内。

(二)后期服务(60分)

1、后期服务基本分(20分)

未因设计单位责任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技术交底、现场处理及时,准时参加工地例会,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提出有效的技术措施,设计总体到位。

2、人员履约(3分)

设计代表应根据合同要求到岗履职,结合“人脸识别”落实日常考勤制度,强化履职实效,其任职资格、人员数量应与合同文件要求一致。若更换,须报业主批准。

3、设计资料准确性与设计变更(22分)

设计单位确保设计资料准确、合理,并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及时处理设计变更、提交变更图纸。勘察、勘测或设计深度满足要求。

4、内业管理(15分)

及时进行设计技术及安全交底,出具交底会议纪要。建立设计变更台帐,明确变更提出及图纸提交时间、变更原因、变更金额等。设计代表应如实完整填写记录《设计代表工作日记》。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信用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一)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基本分(30分)

年度进度正常、质量安全总体可控,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及时有效处置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事项,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管理实效(15分)

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无障碍施工。督促项目落实“五标准五集中”标准化建设管理及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内业管理(15分)

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报备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按规定履行工可、设计、招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设计变更、交(竣)工验收、后评估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适时开展“一月一检查”工作,形成月检查工作通报,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应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严格履约管理,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

(四)关联分(40分)

与施工、监理、设计标段评分直接挂钩并计算关联分。

(五)加分项

对管理、融资等方面创新且成效较好的予以加分鼓励。

第十八条 各从业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履约、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等各种问题隐患,必须在一个月内及时落实整改并反馈检查单位;不能及时全部整改到位的,应在反馈报告中说明原因及申请延长整改的时限、责任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参与从业单位及其主要人员信用考核综合评分的工作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认真开展信用考核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表

附表2: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表

附表3: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表

附表4: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表


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评分标准(施工单位)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

扣分或加分

1

人员履职(15分)

人员到岗(5分)

主要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职,若需更换,必须报业主批准。
1、更换人员资格条件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或未经业主批准更换,主要人员每人次扣2分,其他人员每人次扣0.5分;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到岗履职,每人次扣1分(现场提供业主批复同意请假的除外);
3、专业工程师进场人数少于投标承诺的(专业工程师按照施工阶段进场),每人次扣0.5分。

 

履职实效(10分)

履职实效分=10*[除人员履职及进度管理考核项外的总得分(含加分项)]/70

 

2

进度管理(15分)

进度计划编制与调整(3分)

1、未按要求编制总体、年、月、控制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调整进度计划、节后复工施工计划等资料的,每项扣1分;
2、进度计划编制与现场实际比对,不符合项目实际,扣0.5分;或未体现施工组织及人、料、机计划工作内容、流于形式的,扣0.5分。

 

实际进度(12分)

进度总体正常、控制性工程进度可控,或进度滞后但积极采取相关进度补救措施,加大施工要素投入力度并调整进度计划,取得实效的得12分,若出现以下情形的:
1、因施工单位投入不足,与总体进度计划相比,关键节点进度明显滞后的,扣3-5分。
2、超合同工期进度,每超1个月扣0.5分,封顶扣5分(现场提供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同意延期的不扣分)。

 

3

工地建设标准化(满分10分)

分梁片集中预制、钢筋集中加工、混凝土集中拌和、中小构件集中预制、数据集中管控及驻地标准化建设等5大类,各分项满分均为10分,最后取所检查项得分算术平均分

梁片集中预制(10分):
1.未落实梁片集中预制,或桥梁张拉未采用智能张拉施工工艺的,本项不得分(外购除外)。
2.预制内、外模未采用钢模板,各扣3分
3.预制场地硬化面积不符合要求,扣2分
4.预制梁骨架钢筋安装时未采用定位架,扣1分;未按设计要求采用预应力管道定位钢筋,扣1分;钢筋保护层垫块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未采用自动喷淋养生设施,或喷淋养生不到位,扣1分。
5.场地积水或排水不畅;梁片湿接缝凿毛不到位;预应力索张拉不及时或端头未采取保护措施;预制台座未采用混凝土浇筑;梁身未喷涂统一标识或贴二维码、信息标识不完善,每项扣1分。
6.其他不符合梁片集中预制标准化行为,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钢筋集中加工(10分)
1.未落实钢筋集中加工配送,本项不得分
2.钢筋加工棚面积不符合要求,扣2分
3.结构物钢筋加工总量1千吨以上的未采用数控加工,或2千吨以上的未采用“双数控”加工,扣2分
4.场地积水或排水不畅;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未分区堆放;未悬挂对应的钢筋大样图;未按要求设置钢筋标识标牌:钢筋焊接未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钢筋机械连接头未按规定钝粗或未标识套筒位置,每项扣1分。
5. 其他不符合钢筋集中加工标准化行为,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混凝土集中拌和(10分):
1.未落实混凝土集中拌和,本项不得分(商砼除外)
2.砂石料场及拌和站场地硬化面积不符合要求,扣2分
3.未采用自动计量及强制式拌和机,扣1分
4.场地积水或排水不畅;碎石粒径不符合规范要求或砂含泥量偏大;砂石料分仓不到位或露天堆放;未按要求设置原材及配合比标识标牌,每项扣1分。
5.其他不符合砼集中拌和标准化行为,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中小构件集中预制(10分):
1.未落实中小构件集中预制,本项不得分(外购除外)
2.预制场地硬化面积不符合要求,扣2分
3.场地积水或排水不畅;预制件养护不到位;成品外观质量差、蜂窝麻面等明显缺陷的,每项扣1分
4.其他不符合中小构件集中预制标准化行为,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数据集中管控及驻地建设标准化(10分):
1.未落实关键数据集中管控(合同价小于1亿元的标段除外),本项不得分
2.合同价2亿元以上的标段每月未采用无人机拍摄全线施工现场(因空域管控不允许无人机飞行除外),本项不得分
3.预应力张拉数据未集中管控,扣5分
4.合同价1亿元以上的标段,砼试块、钢筋试验数据及混凝土拌合数据未集中管控,未对重要工点进行视频监控,每项扣1分

5.项目驻地选址不符合标准化设置要求的,或未按标准化要求设置各办公室、会议室的,扣5分; 驻地办公、生活区未分开设置扣2分;驻地环境脏、乱、差,扣3分
6.进度、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晴雨表等图表未上墙;施工路口未设置工程简介牌、安全标示标牌;施工计划管理制度、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文明环保施工管理制度、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未上墙,每项扣1分
7、主要管理人员未挂牌上岗,扣2分。

 

4

施工及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45分)

总体要求(25分)

质量安全总体可控,未发生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得基本分25分。若存在以下情况的:
(1)停工待检,扣3分。
(2)对省级通知、通报的问题拒不整改或屡通报不改,每次扣3分。
(3)被省级组织质量检测抽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4)发现使用禁止类淘汰施工工艺的,每项次扣3分,违规使用限制类淘汰工艺的,每项次扣2分。

(5)施工现场脏乱差,道路泥泞、积水严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扣5分。

 

质量安全实效(满分20分)
分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四大类,各分项满分均为20分,最后取所检查项得分算术平均分

路基工程(20分):
1、对挡墙、涵洞、护栏混凝土结构物施工未采用钢模板,扣3分。
2、路基未采用平地机整平,路基填筑未按要求设置台阶的,三背回填未采用透水性材料,路基分层厚度、平整度、路拱度、路基填料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3、无临时排水措施;混凝土挡墙表面跑模错台、蜂窝麻面、未按设计规定设置泄水孔、沉降缝;片石砼片石含量或尺寸不符合要求、浆砌片(块)石挡墙或护坡砂浆不饱满、边坡防护、路基排水、混凝土防撞护栏及波形防撞护栏等未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每项次扣1分;
4、路基施工未落实安全文明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1分。

 

路面工程(20分):
1、水泥混凝土路面未采用带排插的三辊轴设备,或未采用等同路面设计厚度的钢模板,或沥青混凝土路面未采用摊铺机,扣10分;若因未采用上述设备而存在严重施工质量问题的,本项不得分。
2、路面结构层厚度不足的,扣5分;未铺设200米以上试验段的,扣3分;路面结构层压实度、平整度不满足要求的,每项扣3分;路面标线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3、水稳层、沥青面层碾压不到位,离析或松散;水稳层、水泥面层养生不到位,或养生期内保护不到位;沥青混合料摊铺过程受污染;沥青封层、粘层、透层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水泥路面拉杆或传力杆、接缝深度、填缝料、构造深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排水设施等未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的,每项次扣2分;
4、路面施工未落实安全文明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1分。

桥梁工程(20分):
1、桥梁未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本项不得分。桥台、墩柱等混凝土结构物施工未采用钢模板的,扣5分。
2、结构物混凝土表面跑模错台或蜂窝麻面、露筋;钢筋锈蚀严重;保护层厚度控制不严;混凝土养生不到位;桥梁钢筋未按施工设计图纸或施工规范加工或施工;桥梁满堂支架、脚手架或大型模板支撑体系不符合要求;桩基施工钢护筒超出地面高度不符合要求;打桩记录不及时、不真实;现场未保留取样;泥浆不符合规范要求;打桩机机况较差、固定不牢靠、油污严重;桩基施工现场脏乱差等未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的,每项次扣2分;
3、桥梁施工未落实安全文明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1分。

隧道工程(20分):
1、对隧道二衬未采用整体式衬砌台车,或隧道未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本项不得分。
2、支护滞后,安全步距超标;结构物混凝土表面跑模错台或蜂窝麻面、露筋;超、欠挖严重,二衬厚度不足、光面爆破效果差、钢筋绑扎不到位;未实施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等隧道未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的,每项次扣2分;
3、隧道施工未落实安全文明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1分。

5

内业管理
(15分)

1、未准备项目标段实时进度、质量、安全、履约、标准化等情况文字材料的,扣5分;材料准备不认真,内容流于形式,马虎应付的,扣3分。

2、将下列施工管理内业资料及时上传至内业资料平台进行评分(或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现场内业资料考核评分)
(1)标准化管理资料,包括标准化实施方案、场地建设专项验收表、项目部内部标准化宣贯学习记录;
(2)各分部工程首件分析资料;
(3)农民工工资管理资料;
(4)施工组织设计;
(5)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整改反馈资料;
(6)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责任状资料及动态台账;
(7)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台账;
(8)安全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计量支付资料;
(9)项目部每月安全检查资料;
(10)公司每半年一次对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资料。
上述资料未上传,每项扣1分;上传资料内容不完整或流于形式,每项扣0.5分

3、按要求每月25日前上传施工月报至内业资料平台,未上传的,扣1分/月;逾期上传的扣0.5分/月;上传的施工月报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马虎应付的,扣0.3分/月。

 

6

加分项

1、承办当年度省级标准化现场会的,加1分;承办当年度省级其它各类专项现场会的,加0.5分;承办市级标准化现场会的,加0.5分;在当年度省级标准化现场会上经验交流介绍的,加0.2分;
2、被列入为部、省级品质工程、绿色公路、施工标准化、省局主推的信息化等示范项目的,根据实际内容,达到部级示范加2分,省级示范加1分;
3、工地党建标准化达标加0.2分,优胜党支部加0.3分。
4、较合同工期提前3个月以上主体完工的,加0.5分。

5、使用经省局认可的新工艺、工法或新技术设备的,加0.3分。
(加分项评分待年底测算标段总分时,统一加分)。

 


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评分标准(监理单位)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

扣分或加分

1

人员履职(15分)

人员到岗(5分)

主要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职,相关人员的资历、数量应与投标承诺相一致,若需更换,必须报业主批准:
1、更换人员资格条件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或未经业主批准更换,总监、试验室主任每人次扣3分,其他人员每人次扣1分;
2、总监未到岗履职,每次扣2分(现场提供业主批复同意请假的除外);
3、专业监理工程师进场人数少于投标承诺的(专业工程师按照施工阶段进场),每人次扣1分。

 

履职实效(10分)

履职实效=10*[除人员履职及进度管理考核项外的总得分]/80

 

2

进度管理
(5分)

及时审批施工单位总体进度计划、年度及月度计划,对进度滞后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1、未及时审批施工单位总体进度计划、年度及月度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每项扣2分,月进度计划每次扣1分。
2、对进度计划审批把关不严,流于形式,扣0.5分。
3、未对进度滞后原因进行分析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未分析扣2分,分析不到位扣1分;未督促扣2分,督促不到位扣1分。

 

3

质量安全管理
(10分)

按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并督促整改反馈:
1、对上级通知、通报的问题拒不整改或屡报不改、整改造假,每次扣5分;
2、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无应对措施,未督促整改的,扣5分。
3、对施工单位存在偷工减料、关键工序未按施工图或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对工序把关不严等行为无应对措施,未督促整改的,每项次扣2分;
4、对施工单位标准化实施方案把关不严的,扣2分;
5、对施工单位首件分析督促落实不到位,扣2分;
6、未按要求落实监理旁站、巡视制度,扣3分;
7、未按要求记录监理日志,扣2分。

 

4

场地建设
(5分)

驻地建设(2分)

监理驻地与施工项目部须分开设置,满足办公、生活需要,上墙图表完整:
1、驻地与施工单位驻地未分开设置,本项不得分;
2、总监办驻地不满足办公、生活需要,扣1分;
3、进度、制度、机构人员、职责等图表上墙不全,扣0.5分;
4、管理人员未挂牌上岗,扣0.5分。

 

试验室

(3分)

监理须独立开展试验检测,试验设施及审批手续、抽检资料完整:
1、现场设立监理工地试验室,得3分;
2、监理试验检测外委,外委审批手续齐全、现场有设立标养室的,得2分(其中外委审批手续、现场标养室每项各1分,不满足不得分)。

 

5

内业管理
(15分)

1、未准备项目标段实时进度、质量、安全、履约、标准化等情况文字材料的,扣5分;材料准备不认真,内容流于形式,马虎应付的,扣3分。

2、将下列监理管理内业资料及时上传至内业资料平台进行评分(或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现场内业资料考核评分)
(1)监理计划及监理细则(1分):未上传每项扣0.5分,内容不完善或与项目实际不符每项扣0.2分;
(2)工地例会纪要(3分):未上传每月次扣1分(扣完为止),上传内容不完整或纪要内容流于形式,每月次扣0.5分;
(3)监理月报(3分):未上传每月次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不完善每月次扣0.5分;
(4)整改反馈,包括监理指令、通知单、上级主管部门通报(2分):未上传扣2分,上传不完整扣1分,未建立台账扣0.5分,内容不完善每项扣0.5分;
(5)计量支付(1分):未上传扣1分,上传不齐全扣0.5分;
(6)安全生产费(2分):未审核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扣2分,审核审查不严格扣1分;
(7)安全生产月例会(2分):未上传每月次扣0.2分(扣完为止),上传内容不完整或纪要内容流于形式,每月次扣0.1分。
(8)未组织总监办内部标准化宣贯学习,扣1;组织学习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扣0.5分。

3、按要求每月25日前上传监理月报至内业资料平台,未上传的,扣1分/月;逾期上传的扣0.5分/月;上传的施工月报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马虎应付的,扣0.3分/月。

 

6

管理实效
(50分)

本项实得分X=50/100×(A1+A2+…+An)/n
(A1、A2…为各施工标段综合得分,n为标段数)

 


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评分标准(设计单位)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

扣分或加分

1

设计前期(40分)

设计前期基本分(25分)

满足设计文件基本编制办法,顺利通过审批,得基本分25分。
若存在以下情况:
1、未积极配合审批单位、建设单位解答设计问题,扣10分。
2、因设计单位原因,设计文件退回修改3次及以上的,扣10分。

 

2

设计方案(5分)

1、平纵面技术指标满足运行速度一致性要求,不符合每处扣0.5分,最高累计扣1分。
2、原则上比较线里程应不少于本项目路线长度的30%,不足的扣1分。
3、高填深挖路段是否与桥隧方案进行对比,未比选的扣1分。
4、桥梁方案比选是否充分、合理,未比选或推荐方案不合理扣1分。

 

3

主体设计(5分)

1、存在一处中心挖方大于30米的高路堑,无合理理由或未经经济技术比较扣0.5分,累计扣分,最高扣1分。
2、存在一处中心填方大于20米的高路堤,无合理理由或未经经济技术比较扣0.5分,累计扣分,最高扣1分。
3、同一路段桥梁的桥型、跨径、墩柱等设计应尽量标准化统一化(除现浇桥梁及特大桥主桥外),同一桥梁的跨径布置原则上不得超过两种,桥台尽量避免高台高填,桩基等配筋率合理。无合理理由未执行扣1分。
4、落实土石方平衡,少借方、零弃方。弃方(不含非适用土)3%-5%以内扣0.1分,之后每增1%增扣0.1分,扣完为止;借方扣分参照弃方。(1分)
5、应逐条落实专家意见进行修编、反馈。未按要求修改,且编制单位无合理解释的,每处扣0.2分。(1分)

 

4

概(预)算(5分)

1、概(预)算与估算之差是否控制在估算的10%以内,超出的本项不得分。
2、概(预)算建安费送审金额与审定后金额相差控制在5%以内,每增加1%以内扣1分,即相差在6%以内的,扣1分,以此类推,最高扣5分。

 

5

后期服务(60分)

后期服务基本分(20分)

未因设计单位责任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服务及时,设计总体到位,得基本分20分。若存在以下情况的,予以扣分:
1、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处理不及时,每延期1周扣1分。导致工程延期或进度滞后,扣15分;
2、被交通主管部门书面通报点名批评的,省级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市级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3、未参加工地例会,每次扣1分。
4、项目交工前,设计单位未及时或不出具设计复核报告,本项不得分。

 

6

人员履约(3分)

设计代表应按合同要求到岗履职,若需更换,必须报建设单位批准:
1、设计代表未按合同要求派驻现场的,每人次扣2分;
2、设计代表人员资质、职称等条件不满足合同要求,每人次扣2分;派驻现场的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审批,本项不得分。
3、设计代表到岗未履职,每人次扣1分。                                    

 

7

设计资料准确性与设计变更(22分)

1、设计资料存在漏项、设计资料不完整,包括地质钻探、地形测量、中桩控制资料不准确,外业调查不到位、调查资料不准确(如征地拆迁面积偏差较大,高压线、电杆、水渠等构造物调查资料不准确)。构造物、特殊工点(特殊路基、大中型不良地质、软土路段)未提供专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质钻探资料虚假或钻孔资料与实际差异大等,每项次扣2分。
2、设计不合理、过度设计或因勘察、勘测或设计工作深度不足导致设计条件与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偏差,导致改渠、增减涵洞、挡墙设置、涵底标高严重失准、边坡坡率、截水沟及排水沟与实际不符,软基处理、滑坡体处置、基础处理方案等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次扣2分。

 

8

因勘察、勘测或设计工作深度不足导致各种设计变更,按以下扣分:                                            1、有利于项目实施、或节省投资、或有更加科学方案的合理变更,而拒不变更的,扣10分。
2、因设计单位原因导致的较大设计变更每处扣1分,重大设计变更每处扣2分(以设计变更台账为依据,台账未提供但实际已发生变更,加倍扣分,以下同)。
3、路线变更长度超200米或总长度10%,扣1分,每增加100米或2%,增扣1分。桥梁跨径增加或减少1跨,扣2分。项目中隧道围岩级别总量变化(绝对值)超10%以上的扣2分,超20%以上的扣4分,超30%以上的扣6分。                                                        4、单项变更增加造价超过原对应工程量造价20%或累计总工程量的5%扣1分,每增加1%扣1分/处。

5、累计节约造价占累计工程量的5%,加2分,每增加节约1%,增1分,封顶加5分。

9

内业管理(15分)

1、未能及时进行设计技术及安全交底(以交底会议纪要或工地会议纪要为依据),每项次扣3分;未提供设计交底提纲扣3分。
2、未建立设计变更台账,扣5分,台账未提供变更时限、变更金额数据,每项扣3分。
3、设计代表未按要求填写《设计代表工作日记》,扣8分。
(本项资料上传至内业资料考核平台评分;或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现场内业资料考核评分

 

注:1、设计前期由地方审批项目,省公路局对设计单位标段评分=设计前期基本分得分+75分*(后期服务得分/60);

   2、本表适用于由省级审批项目的设计单位综合评分。


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评分标准(建设单位)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

扣分或加分

1

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基本分(30分)

1、年度进度正常、质量安全总体可控(项目完成投资比例,所管理标段未发生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与省级投资计划中项目序时投资比例相比,相差在±20%以内)得基本分30分。                                            2、进度滞后20%以上,每增5%扣1分,最高扣10分。               3、发生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参照省厅直接定级(C、D级)标准分别扣20分、30分。
4、因建设单位未有效处置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事项,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影响当地稳定安定的群体性事件的,扣30分。

 

2

管理实效(15分)

征地拆迁(5分)

未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总体无法确保无障碍施工,扣5分。

 

“五标准五集中”(10分)

未按要求落实“五标准五集中”标准化建设管理,扣10分。

 

3

内业管理(15分)

将下列管理内业资料及时上传至内业资料平台进行评分(或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现场内业资料考核评分)
1、未对项目开展“一月一检查”并形成通报(以建设单位“一月一检查”通报为准),每次扣1分,5分封顶。
2、未认真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开展履约管理,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人员到岗率差,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未建立的:
(1)“一月一检查”通报中未体现对设计、施工、监理人员考勤检查情况,扣5分;
(2)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未建立,扣5分;
(3)施工、监理、设计人员到岗率不足80%,按每单位分别扣10分,扣完为止。
3、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计量支付、变更设计、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征迁管理、生态文明、廉政建设、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管理制度未以正式文件出台,每项扣1分。
4、建设单位管理机构未履行报备手续,扣5分。
5、基建程序不完备,扣5分。

 

4

关联分(40分)

本项实得分X=20/100×(A1+A2+…+An)/n+10/100×(B1+B2+…+Bm)/m+10/100×(C1+C2+…+Ci)/i;
A1、A2…为各施工标段综合得分,n为施工标段数。
B1、B2…为各监理标段综合得分,m为监理标段数。
C1、C2…为各设计标段综合得分,i为设计标段数。

 

5

加分项
(管理、融资等方面创新且成效较好)

承办市级标准化现场会加1分。

 

承办省级标准化现场会加3分。

 

其他好的建设管理做法、经验被省级推广加2分。

 

 

 

 

 

                                                                                        福建省公路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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