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公路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注重法规制度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执法服务监督,较好地保障和促进了年度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中心主要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领导决策、目标考核、具体工作全过程,办公会就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等进行研究,分管领导2次听取政法部门工作汇报。为保障法制机构工作开展,我中心还按省厅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0余件。将各处室依法行政工作、执法评议考核、机关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核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条件,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中心《“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试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确保重大决策经过严格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今年关于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分配、公路养护管理改革等重大行政决策,都经过了领导班子成员个别酝酿、充分讨论,由中心党组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同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记录备查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及作出的决定,由专人负责全过程如实记录,并按文书档案保存要求完整存档备查。
二、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信用考核工作情况
(1)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工作情况
一是组织修订《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2021年修订)》,结合历年信用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参建单位各方意见,对评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确保考核内容既有针对性,又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二是出台《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检查质量,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参评人员职责;三是组织开展在建国省道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考核工作,落实片区督查机制,注重实效,按“四不两直”原则分片区赴各设区市(区)开展信用考核与督查推进,圆满完成2021年信用考核工作任务。
强化联合奖惩工作,加强信用管理,厅外网网站及时公布招投标各单位使用信用奖励情况,并公布最新信用使用结果,对严重违规被直接定级的单位在网站公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推动交通高质量发展。
(2)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考核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市场施工、监理单位及主要人员的信用考核工作,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改委《关于修订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21〕23号)有关规定,我中心2021年以来对普通国省干线路面改造工程较大项目从业单位及主要人员累计开展了两次信用考核工作。
(3)农村公路信用考核工作情况
按照省厅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部署要求,我中心对农村公路信用考核工作提出建议,并正督促各地市按厅要求加快研究出台农村公路具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2.行政审批工作情况
(1)全面实施交通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做到审批服务规范高效。
一是结合省审改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厅的部署在“四级四同”目录的基础上到“五级十五同”,通过对权责事项的梳理,进一步明晰、界定各部门职责,促进规范履职。落实“五级十五同”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持续推进“减证为民”,根据“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服务中的信息共享和应用,最大程度上减轻申请人的负担。
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业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中心承担的审批事务性工作进行梳理,其中:“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申请材料中“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身份确认文件”等3项证明事项材料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申请材料由原先的十一项减少到八项。通过降低许可准入门槛,有效激发公路养护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
三是在“福建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上增加“公路基础信息数据库模块”。申请人可通过“数据库”查询大件运输车辆所经过路线的技术等级、车道情况、路面宽度等信息,便于申请人提前规划通行线路。另外该“数据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更新,确保许可管理机构“只进一个系统”。
(2)积极组织开展信用建设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围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宣传内容,坚持以多种形式、多个层面、多类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二是结合日常路政许可审批和路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信用交通宣传。通过路政许可审批窗口,在与申请对象各环节的工作接触中,开展有关信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使信用宣传工作更为具体、更有实效,让企业和广大社会群众自觉诚信地配合开展路政许可业务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关于“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迎接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省”建设中期评估工作。根据《“信用交通省”评估材料提供分工表》的任务分工,认真汇总相关佐证材料。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坚持机关学法。中心党组始终把机关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机关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了19次的中心组学习、19次党内法规专题学习、3次的公路法律法规主题学习。学习内容以宪法、依法治国理论、公路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等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二是发挥网络优势面向公民普法。中心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向网民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在网上公开公路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为公民了解、学习、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提供了方便,也为我中心的法制宣传开辟了新的途径。通过“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广大群众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2021年,中心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薄弱环节,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方面的制度建设比较滞后,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的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