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几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并将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全文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公路管理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19号;邮政编码:350001;咨询电话:0591-87078223)。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局门户网站2016年访问量:40726人次,发布动态信息259条,回复公众留言6条。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中新社、中国交通报以及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发的报道32条,推送交通微信297期。
全省公路系统在《福建日报》、《中国交通报》等省部级报纸媒体发表报道共72篇,其中省公路局16篇。在人民网、新华网、东南网等重要网络媒体291篇。中央电视台涉及福建公路正面宣传报道17篇,福建电视台涉及正面宣传69篇,人民日报涉及正面宣传1篇。
(一)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省政府制发的各项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内部的政务网紧密结合,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每个政务信息文件的起草、审核、签发都由各处室领导及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层层审核,做到认真细致,并对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的内容做到严谨、公正。
在省政府电子监察平台推动下,我局严格落实公开时限,建立了每周公开的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每周至少复核一次,将主动公开公文上外网时间严格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
(二)深化公开内容,推进交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简化优化行政审批。统一规范公路系统省、市、县(区)三级承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制定三级目录清单。统一编制省、市、县(区)可具操作性的服务指南,实现相同事项全省采用统一的申报材料、办理标准和条件。制定和完善超限运输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明确行政审批权限边界,减少审批随意性。
(三)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体系
省公路局路网中心于2015年2月投入运行,开通了全省公路服务热线96330,实行24小时值守,致力于为公众提供一个“统一高效、响应迅速、监管到位、处置及时”的普通公路权威服务平台。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将在路网监测管理、应急抗灾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公众的出行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件,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091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访问量:6422人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交通政务和行业管理动态、人事人才管理、应急管理类信息、行业监督管理类信息、公共服务类信息等内容。
我局为公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一是将主动公开的电子文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00%上网;二是通过“政务信箱”、“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网民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四是开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省厅转发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的通知》等文件,在起草我局政策性文件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拟稿部门应同步提供解读文稿,并在文件签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的电子版发局政务公开办,通过局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在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分工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将责任明确到人、落到实处,按规定时限处理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不断提升工作整体水平。
(二)夯实工作管理基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切实做好日常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畅通公开渠道,严格办理程序,增强公开实效;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有效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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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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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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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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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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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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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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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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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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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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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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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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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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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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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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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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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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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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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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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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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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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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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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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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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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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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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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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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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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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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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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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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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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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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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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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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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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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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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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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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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形式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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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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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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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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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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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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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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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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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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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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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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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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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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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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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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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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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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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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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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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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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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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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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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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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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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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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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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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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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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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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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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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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