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支队就2024-2025年度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修项目进行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人:福建省厦门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二)项目内容:2024-2025年度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修
(三)项目地点:支队及所属3个中队驻点收费站(同安收费站、凤南收费站、厦门西收费站)
(四)项目要求:
1、采购人办公耗材需求,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若更换耗材、配件时,需告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当面拆除所要更换耗材、配件原包装,更换下来的耗材、配件交由采购人处理。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耗材及相关配件送达后,需帮助采购人使用部门安装调试,并进行机器清洁维护工作。
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办公耗材及相关配件必须为合法渠道获取且均为正品产品,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厂家供货证明(成交供应商须对此项进行承诺)。
4、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耗材供货或维护需求后1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若办公设备维修停机超过两天的,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同档次或同型号备用机器给采购人,保证采购人正常办公。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进行日常维护、维修过程中,对涉及的办公设备所有文件内容进行保密处理(投标人须对此项进行承诺)。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
(六)结算方式:季结
二、资质条件
(一)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办公耗材;
(二)报价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提供材料
(一)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代表(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人代表的,无须提供);
(四)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上下载);
(五)报价单。
注:以上提交材料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封口处盖公章。报价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支队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即刻取消其比选资格。
四、报价时间与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17:30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北路8号(厦门高速执法支队)。
联系人:郑先生 0592-7110383
五、比选原则
以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作废。
附件:办公耗材及设备维修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