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支队就2026-2027年度办公用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人: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二)项目内容:2026-2027年度办公用品
(三)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普贤路肖厝社区泉州北高速收费站及所属3个大队、15个中队驻点收费站(泉州西收费站、南安北收费站、安溪收费站、乐峰收费站、清水岩收费站、泉州收费站、永春东收费站、永春收费站、码头收费站、蓬壶收费站、感德收费站、上涌收费站、惠安南收费站、晋江南收费站、南安南收费站、张坂收费站、驿坂收费站)
(四)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后,须1小时内予以响应,48小时内送货上门;
2.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办公用品为通过合法渠道获取且均为正品产品(提供承诺函),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
(六)结算方式:季结
二、资质条件
(一)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办公用品等;
(二)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提供材料
(一)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代表(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人代表的,无须提供);
(四)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上下载);
(五)承诺函;
(六)报价单。
注:以上提交材料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报价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支队一旦发现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材料,即刻取消其比选资格。
四、报价时间与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7:30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普贤路肖厝社区泉州北高速收费站1楼。(不接受邮寄递送报价材料)
联系人:吴先生 0595-36741067
五、比选原则
以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比选材料作废。
附件:1.办公用品报价单
2.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