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厅正式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实际情况,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充分体现了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造价管理原则。
本次《细则》出台有五大亮点:
一、明确了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活动及管理范畴。
二、细化了我省造价管理体系、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系确定省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沿海港口部门)在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职责界面,明确了省市县各级在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审查和管理方面的分工。
三、对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造价工作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四、详细规定了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各阶段的造价管理程序及要求。
五、首次提出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人员管理规定。
《细则》的发布实施对于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