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后,在行业上下引起了较大反响,日前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网发布了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取消后的有关问题的访谈录。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公路职业资格处处长沈冬柏就证书取消后的资格考试、初始注册、变更注册、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行业上特别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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