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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关于2020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复检的通知
时间:2020-11-12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关于2020年度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复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2016第67号)有关内容,为加强对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信用情况的监督管理,鼓励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公路工程造价资格证书复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到期需复检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复检时间

  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复检主要内容与资料

  1、《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2、请参检人员登录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网站(http://jtyst.fujian.gov.cn/fjjtgczj)查询下载本文件所附的《2020年资格证书复检表》和《年度工作业绩表》,按要求填写并加单位公章。

  3、参检人员应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2019年或2020年不少于20学时)的选修课继续教育(福建省公路水运继续教育平台:http://jtzj.59iedu.com),并在平台上打印《继续教育记录》附在复检表后一并提交。

  4、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证书内变更信息页和年检信息页),要求采用A4纸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系原件复印。

  5、参检人员应整理好自2018.11—2020.10月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的主要业绩资料(含:施工图纸、变更通知、承包合同或招标文件、工程量计算底稿、预(结)算书等),以备抽查。

  四、注意事项

  1、复检表上的单位及公章应与证书的单位一致,证书单位有变更过的以最后一次变更的单位为准;

  2、如单位名称更名,应及时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更名变更手续与从业单位变更手续一样)。复检期间未来得及办理从业单位(名称更名)变更手续的,可用变更后的单位名称先行参加复检,但须一并提交单位更名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待复检结束后再及时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

  3、从业单位已变更,但复检期间未来得及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的,可用原单位名称先行参加复检,待复检结束后再及时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

  4、参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1-4项复检料由本人或委托经办人送达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资质管理处,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邮寄到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资质管理处5项资料无需提交。

  上述需提交的2-4项复检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2020年资格证书复检表》;(2)《继续教育记录》;(3)《年度工作业绩表》;(4)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持证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单位更名证明文件复印件,请附在最后。

  5、受理复检资料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受理地址(邮寄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7层资质管理处

  联系人:陈敏

    话:0591-87077841

   

    件:

  1、《福建省2020年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年检名单》

  2、《2020年资格证书复检表》

  3、《年度工作业绩表》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

                             20201110

  • 2020年甲乙级资格证书年检名单.xls
  • 资格证书复检表(2020年).xlsx
  • 年度工作业绩表(2020年).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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