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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关于2021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复检的通知
时间:2021-11-11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关于2021年度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复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信用情况的监督管理,鼓励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公路工程造价资格证书复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到期需复检的持有公路工程造价甲、乙级证书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复检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1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复检主要内容与资料

1.《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2.请参检人员登录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网站(http://jtyst.fujian.gov.cn/fjjtgczj)查询下载本文件所附的《2021年资格证书复检表》和《年度工作业绩表》,按要求填写并加单位公章。

3.参检人员应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2020年或2021年不少于20学时)的选修课继续教育(福建省公路水运继续教育平台:http://jtzj.59iedu.com),并在平台上打印《继续教育记录》附在复检表后一并提交。参加2021年10月18日-20日造价站举办的“2021年全省交通造价业务培训班”获得学时的视为已完成上述规定学时。

4.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证书内变更信息页和年检信息页),要求采用A4纸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系原件复印。

5.参检人员应整理好自2019.11—2021.10月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的主要业绩资料(含:施工图纸、变更通知、承包合同或招标文件、工程量计算底稿、预(结)算书等),以备抽查。

四、注意事项

1.复检表上的单位及公章应与证书的单位一致,证书单位有变更过的以最后一次变更的单位为准;

2.如单位名称更名,应及时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更名变更手续与从业单位变更手续一样)。复检期间未来得及办理从业单位(名称更名)变更手续的,可用变更后的单位名称先行参加复检,但须一并提交单位更名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待复检结束后再及时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

3.从业单位已变更,但复检期间未来得及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的,可用原单位名称先行参加复检,待复检结束后再及时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

4.参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1-4项复检料由本人或委托经办人送达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邮寄到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5项资料无需提交。

上述需提交的2-4项复检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2021年资格证书复检表》;(2)《继续教育记录》;(3)《年度工作业绩表》;(4)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持证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单位更名证明文件复印件,请附在最后。

5.受理复检资料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受理地址(邮寄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7层

联系人:陈敏

 话:0591-87077841

 

 件:

1.《福建省2021年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年检名单》

2.2021年资格证书复检表》

3.《年度工作业绩表》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

    20211110

  • 2021年甲乙级资格证书年检名单.xls
  • 资格证书复检表(2021年).xlsx
  • 年度工作业绩表(2021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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