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信用情况的监督管理,鼓励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资格证书复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到期需复检的持有公路工程造价甲、乙级证书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复检时间
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复检主要内容与资料
1.《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2.请参检人员登录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网站(http://jtyst.fujian.gov.cn/fjjtgczj)查询下载《2022年资格证书复检表》(附件2)和《年度工作业绩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检人员应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2021年或2022年不少于20学时)的选修课继续教育(福建省公路水运继续教育平台:http://jtzj.59iedu.com),并在平台上打印《继续教育记录》附在复检表后一并提交。参加2022年9月14日至16日省交通造价站举办的“2022年全省交通造价管理业务培训班”获得学时的视为已完成上述规定学时。
4.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证书内变更信息页和年检信息页),要求采用A4纸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系原件复印。
5.参检人员应整理好自2020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的主要业绩资料(含:施工图纸、变更通知、承包合同或招标文件、工程量计算底稿、预(结)算书等),以备抽查。
四、注意事项
1.复检表上的单位及公章应与证书的单位一致,证书单位有变更过的以最后一次变更的单位为准。
2.如单位名称更名,应及时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更名变更手续与从业单位变更手续一样)。复检期间未来得及办理从业单位(名称更名)变更手续的,可用变更后的单位名称先行参加复检,但须一并提交单位更名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待复检结束后再及时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
3.从业单位已变更,但复检期间未来得及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的,可用原单位名称先行参加复检,待复检结束后再及时办理从业单位变更手续。
4.参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检主要内容与资料”中第1-4项复检材料由本人或委托经办人送至(或邮寄)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第5项资料无需提交。上述须提交的复检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
(1)《2022年资格证书复检表》;
(2)《继续教育记录》;
(3)《年度工作业绩表》;
(4)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持证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6)单位更名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5.受理复检资料时间为正常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受理(邮寄)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7层
联系人:邹晓凤
电 话:0591-87077840
附件:1.《福建省2022年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年检名单》
2.《2022年资格证书复检表》
3.《年度工作业绩表》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