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拟就《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规程》试行情况分析及成果修订技术合作项目,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要求
(一)采购人: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
(二)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7层省交通造价站。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规程》试行情况分析及成果修订技术合作项目。
2、工作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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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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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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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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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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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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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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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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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规程》试行情况分析及成果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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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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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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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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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要求:
收集公路、水运造价资料,进行多项目同阶段的横向对比、规程试行前后的纵向对比,通过纵横向对比,剖析造价文件编制过程中的普遍问题,反映规程试行的执行情况、分析规程的试行对成果文件编制质量的影响;开展试行情况反馈调研,对反馈意见、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等收集汇总,归纳、总结以上资料形成编制规程试行情况分析报告,根据分析报告吸收采纳的问题建议,完成对研究成果的修订。(详见附件三)
4、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元(含税)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各单位试用情况调研、问题建议整理分类、编制调研报告、修订研究成果,以及过程中人员、车辆、差旅等全部费用。
5、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二、参与比价单位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库正式入库单位。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七)具备自行组织基础资料采集、文件成果分析、行业调研的能力,并承诺按上述时间要求完成。
三、参与比价单位提供材料
1.标书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规程》试行情况分析及成果修订项目投标书”,在开标会前通过专人或是快递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使用快递方式)送交我站。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交投标截止日前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库正式入库单位证明材料。
8.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9.报价函(必须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一)。
10.比价人对提交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四、公开征集比价文件的获取
2021年9月26日至28日,通过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网站通知公告栏获取
(http://jtyst.fujian.gov.cn/fjjtgczj/zjztzgg/)。
五、比价时间与地点
比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下午16:00前,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7层省交通造价站会议室。
联系人:郭凯杰 0591-87077847。
六、比价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9日下午16:00。
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7层省交通造价站会议室。
七、比价定标原则
站采购办对相应单位的标书进行审查,本次比价实行最低价法决定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参加比价单位少于3家的,此次公开征集比价不成立。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拥有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报价公司授权书
附件三:《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规程》试行情况分析及成果修订技术合作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