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拟就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信息模型分类编码研究项目,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要求
(一)采购人: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
(二)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7层省交通造价站。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信息模型分类编码研究项目。
2.工作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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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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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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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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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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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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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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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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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信息模型分类编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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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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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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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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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三。
4.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0元(含税)
报价应包括为完成附件三所列各项委托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50%,研究成果通过验收后支付50%。
二、参与比价单位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他项目组成员至少有3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中2人应同时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
(三)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或“建设工程设计”等相关业务。
(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公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单个合同工程项目造价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已承接至少一条高速公路设计项目。
(五)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与比价单位提供材料
1.标书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信息模型分类编码研究项目投标书”,在开标会前通过专人或是快递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使用快递方式)送交我站。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比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比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投标截止日前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查询结果打印材料。
5.提供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组其他成员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含二级)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除下述情形外均需提供比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比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在本单位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营业执照可证明的不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6.符合业绩条件项目合同复印件。
7.比价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8.报价函(必须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一)。
9.比价人对提交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四、公开征集比价文件的获取
2021年12月3日起,通过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网站通知公告栏获取
(http://jtyst.fujian.gov.cn/fjjtgczj/zjztzgg/)。
五、比价时间与地点
比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下午16:00前,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7层省交通造价站会议室。
联系人:丘永宜 0591-87077840 13405996335。
六、比价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8日下午16:00。
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7层省交通造价站会议室。
七、比价定标原则
站采购办对相应单位的报价书进行审查,本次比价实行最低价法决定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参加比价单位少于3家的,此次公开征集比价不成立。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拥有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报价公司授权书
附件三: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信息模型分类编码研究项目委托服务内容及成果验收要求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