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2025年、2030年、2035年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其中,到2025年氢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清洁能源制氢及氢能储运技术取得较大进展,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规划》提出实施5个方面共20项任务,分别是系统构建支撑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体系、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加快完善氢能发展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组织实施。
其中在交通运输领域方面,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设施改扩建加氢站,并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特点,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客、货汽车市场应用空间,逐步建立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与锂电池纯电动汽车的互补发展模式;积极探索燃料电池在船舶、航空器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大型氢能航空器研发,不断提升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市场规模。
“十四五”期,拟在矿区、港口、工业园区等运营强度大、行驶线路固定区域,探索开展氢燃料电池货车运用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在城市公交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公共服务领域,试点应用燃料电池商用车。结合重点区域生态环保需求和电力基础设施条件,探索氢燃料电池在船舶、航空器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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