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
《厦(门)、漳(州)、泉(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与《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一致,与厦门、漳州、泉州的国民经济与十二五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符合,与厦门、漳州、泉州城市环境规划相协调,与三个城市现有的相关重要城市基础设施衔接较好。
3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厦(门)、漳(州)、泉(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实施的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和施工及装卸粉尘等。
估算本规划28个客运站场和30个货运站场NOx和CO总排放量分别为263.14t/a和78.79t/a,其中客运站场NOx和CO排放量分别为109.03t/a和31.13t/a,货运站场NOx和CO排放量分别为154.11t/a和47.66t/a,对三市大气环境中NOx和CO的贡献量非常小。并选取部分典型普通客运站场和普通货运站场分析可知,厦门梧村客运站NOx浓度略微超标,但最大浓度距离局限在站场范围以内,厂界处NOx最大浓度占标率为53.6%,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其余各客运站NOx最大落地浓度都能达标;各货运枢纽站场NOx最大落地浓度都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没有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站点建设和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估算规划站场污水排放总量为2070.0t/d,其中厦门、漳州、泉州规划站场污水排放量分别为789.1t/d、497.4 t/d、783.4 t/d,占城市污水排放总量比例较小。厦门市规划站场中1km缓冲区内涉及水体的客运站场有4个,货运站场有3个;漳州市;泉州市规划站场中1km缓冲区内涉及水体的客运站场有5个,货运站场有8个。厦门市梧村客运站、海沧客运枢纽、翔安客运站、浏五店货运站4个规划站场,以及泉州市晋江高铁联运站、客运南站、洛江客运站、南安客运站、秀涂物流园区、开发区物流中心、五里物流中心、双阳城市配送中心、石湖集装箱中转站9个站场,在建设的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对周边水体的保护,杜绝污水外排。
枢纽场站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将由市政污水管网进行接收处理,不会直接排放至附近水体,但是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尤其是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避免特殊风险而污染周边水体。运营期车辆清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淀等预处理设施,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后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客运枢纽道路两侧最远达标距离为70m附近,货运枢纽除厦门市前场物流园区道路两侧昼间最远达标距离在110m,夜间为280m外,其他货运站场道路两侧昼间最远达标距离均小于在40m,夜间小于80m。
客运枢纽本身对周边居民区噪声影响不大,但未来枢纽站场周边车流量会有所增加,公路与客运站的叠加作用可能影响声环境达标,对于客运站周边规划居住区及其他声敏感区,要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货运枢纽周边基本无噪声敏感点在物流园区详细规划布局时需优化货运枢纽空间位置,临近范围不要新建居民区、文教区、医院及其他噪声敏感目标。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各站场建设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旅客和员工的生活垃圾、以及货运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同时在机修过程中还会产生含油废物。估算运营期间规划站场固废总量为186.8t/d,其中厦门、漳州、泉州规划站场固废量分别为74.4t/d、45.7t/d、66.8 t/d。
厦门市规划站场基本位于城区内,已经纳入环卫系统垃圾处理范围,漳州市和泉州市规划站场均已经纳入现有及规划环卫系统垃圾处理范围,因此规划站场均具备纳入环卫系统的垃圾转运系统的基本条件。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厦(门)、漳(州)、泉(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站场占地主要为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田,部分站场规划范围内将占用林地和一般耕地等。永久占地面积633万m2,其中客运枢纽占地116万m2,货运枢纽占地517116万m2。规划站场周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6)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厦(门)、漳(州)、泉(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对三市社会发展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规划客运枢纽有助于提高区域整体交通能力,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的发展,完善公路客运站场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公路运输网络整体效益;有助于为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有利于促进区域信息内外交流,有利于规划新城及功能拓展区域的发展和人员的集聚,有利于拉动临近地区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及其它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推进实现厦漳泉区域新的城市功能定位。
货运系统枢纽的建立,有利于推动海峡西岸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发展,促进闽台产业对接,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为区域规划的新城、功能拓展区提供了便利的基础设施,有利于新城、功能拓展区功能的实现。。
(7) 环境风险分析
本规划客运站场的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是储油罐,存在着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或油品泄漏,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可能性,但三个客运枢纽都尚未明确是否建设油库。货运枢纽的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于危险化学货品、易燃易爆货品的运输、储存、中转过程,存在的潜在风险为物料泄露,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以及火灾爆炸产物(消防废水、废气)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对于货运站场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除尘、防尘技术和设备,最大限度地降低粉尘排放量。加强运营管理和交通疏导,尽量避免车站周围交通拥堵。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氢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等低污染或无污染的燃料。在站场四周及进场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客运站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货运站车辆清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淀等预处理设施,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后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对于客运站周边规划居住区及其他声敏感区,要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保证声环境达标。优化货运枢纽空间位置,避免临近居住办公区,并在货运枢纽临近范围不要新建居民区、文教区、医院及其他噪声敏感目标。对于确实受到货运枢纽噪声影响的声敏感目标,建议采取枢纽周边绿化、建设隔音墙、居民区增加隔声窗的方式予以缓解其不良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建设期间,规划各站场产生的固废应统一进行收集,加强运输车辆的苫盖和卫生防护,避免道路遗洒,并注意沿途道路的清扫。运营期间,各站场应注意垃圾的分类收集,对废包装材料、纸张、塑料等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垃圾,定期送黄竹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做卫生填埋处理。垃圾临时存放点定期进行消毒,以免蚊蝇滋生。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具体站场实际建设过程中避绕生态保护对象,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导致的生态损失,在建设项目环评中必须予以进一步明确界定,同时对相关站场的经营主体增收相应的生态补偿费用,用于相应的生态建设工程。在规划方案实施前,站场建设部门须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规划新建站场景观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站场项目环评中必须加强对站场占地的核实,进一步估算各站场的水土流失量,在项目环评和建设过程中要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按要求设置合理的防火间距和道路宽度,设计要有完整、高效的消防报警和处置系统。按要求设置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确保危险品仓库距离周围建筑物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仓库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料入库时进行严格检验,严格控制库房温度和湿度,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针对火灾消防废水,设置稳妥的处置方案,强化防火墙建筑强度,在雨水管网收集处安装可靠的隔断措施,在装卸区、仓库四周建设环形沟和事故排放池。
5总体评价结论
《厦(门)、漳(州)、泉(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三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等将产生重大影响。本规划与三市城市总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一致。公众对厦门、漳州和泉州市公路运输枢纽的规划持支持态度。该规划的实施会对评价区域内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在落实本评价的结论及各项对策建议的基础上,可以把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厦(门)、漳(州)、泉(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及具体形式
(1)征求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对《厦(门)、漳(州)、泉(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3)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2年10月8日起。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联系。
8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1)规划提出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
联系人:程朝辉 联系电话:0591-87077080
(2)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100028)
联系人:刘胜强 Email:liusq@tpri.gov.cn
联系电话:010-59629409 传真:010-59629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