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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 2017-02-06    浏览量:{{ pvCount }}

  受福建省交通规划办公室的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承担了“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规划环评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总里程6984km,由6条北南纵线、10条东西横线、22条支线共38条路线组成;已经路段5002km(含已调减城市快速路),占总里程68.9%;在建516公里,占7.4%;新建1655公里,占23.7%。

  2015年~2020年重点建成海西网规划剩余项目,实现通车里程突破6000公里,形成“六纵十横”高速公路主骨架,出省高速公路通道18个全部打通。2021年-2030年继续有序推进网内剩余项目建设,全面建成“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规划新建高速约984公里。

  (二)规划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1)资源占用与能源消耗

  经初步估算,到2015年底福建省规划高速公路占地已超过5万公顷,导致了耕地、林地等可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公路对水资源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施工对当地水资源质量和水文情势产生影响。公路工程还可能会改变水文状态,如造成水流集中或者使水流速度加快,改变地表水流的自然状态。

  (2)生态破坏

  公路生态影响主要体现为破坏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分割生境、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水土流失、引发地质灾害等。据初步估算,福建省规划现有高速公路网影响的生境范围或已超过1万km2,大约占福建全省国土面积的10%。

  (3)环境污染

  福建高速公路特定污染物大致分类如下:温室效应(CO2、CO、NOx、CFCs)、酸雨(HC、NOx、SO2)和人体健康(CO2、CO、HC、NOx、SO2、Pb、CFCs、C6H6)。两类污染物已经成为影响区域土壤、农作物、水和建筑物等的重要因素。

  (4)其他影响

  受自然条件限制,福建省山区公路建设消耗的沙石材料多,占地面积较大;平原地区耕地占用比例较高,人口密度大,车流量大,交通噪声污染较为严重。已建成服务区污水排放进一步加重了水体污染,危险品公路运输存在一定风险。

  (三)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

  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路段穿越森林、草地、荒漠、湿地、河湖、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的长度总计1495.6km;穿越耕地、湖库等半自然生态系统的线路总长418.4km。福建省高速公路可能影响自然保护区20个,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60.6%;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29个,占全省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总数的39.2%;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2个,占全省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总数30.1%;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占23.8%;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有7个,占比70%;;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评价范围内分布有5个重要湿地;6个福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高速路网共1310.2 km穿越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占高速公路网总里程18.8%;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共有132.5km路段穿越近岸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占高速公路网总里程1.9%;福建省高速公路网穿越五种保护物种栖息地里程总数为2398.0km,占34.4%;福建省高速公路共有787.6km穿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分区,占路网总里程10.9%;福建省高速公路临近的地质灾害点有43个,占全部地质灾害点7.4%。

  (2)声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建设期施工机械噪声,公路运行期过程中交通噪声会改变拟建道路两侧声环境,施工期一般昼间的影响范围为200m,夜间的影响范围为600m。

  对典型路段营运远期预测结果显示,在车流量较小时夜间噪声达标距离分别约为300米和750米;当车流量较大时,昼间、夜间噪声达标距离分别为750米和1800米,交通噪声影响较大。

  (3)大气环境

  福建省国省干线公路网规划实施建设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较少,但路网贯通后交通量的增加将对区域大气污染控制产生一定压力,需采取有效措施。

  规划工程施工期主要空气污染物为TSP,其次是沥青烟气和施工机械废气污染物。施工扬尘对施工场界下风向100m内影响比较明显,影响范围基本局限在施工场界200m之内。在沥青拌和站合理选址并使用密封性能良好、除尘效率高的拌和设备的条件下,不会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4)水环境

  规划工程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桥隧和路基施工废水、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含油污水、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等对沿线水体环境的影响

  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新建线路共涉及17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7处、二级保护区15处。

  (5)固体废物

  规划工程建设期间,主要为路基工程建设产生的弃渣,运往项目设置的弃渣场填埋处理,采取系列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间,服务区和公路收费站等辅助设施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产生量较低,不会对区域生活垃圾处理产生压力。

  (6)环境风险

  规划实施可能引起环境风险有3类,分别是通过空气传播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重大环境风险事故、通过地表水传播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重大环境风险事故和在敏感区域发生的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爆炸燃烧重大事故。

  (四)规划环境合理性分析

  (1)规划协调性分析

  《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基本符合区域性规划的要求,与福建省其他规划基本协调,但路网建设过程中难免会穿越重要生态功能区,对沿线生态敏感资源造成一定不利影响,规划和选线过程中应引起充分重视。虽然《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提出了要在公路建设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避让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贯彻低碳发展理念,但是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要求及对策措施。未体现《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中水资源节约利用、污水处理等要求;穿越重要生态功能区规模较大,需要确保其生态功能稳定。与《福建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存在不协调,包括7条规划线路涉及陆域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穿越长度为82.85km;4条规划路线涉及海洋生态红线区,其中有3条共8.618km穿越海洋生态保护区生态红线Ⅰ级区。

  (2)路网规模环境合理性分析

  1)土地与能源消耗的可承载性

  规划实施2020年之前新增用地9264公顷,占全省2010-2020年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类型用地面积22.5%,规划实施不存在明显的土地资源制约。2021-2030年规划新增和改扩建高速占地约8135公顷,可能对全省交通用地供给带来较大的压力,需在下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中予以保障。

  规划实施后将明显提高福建省高速公路技术等级标准,改善道路路面状况,并会使福建省内不同区域之间的交通联系更为顺畅,明显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道路运输的能源消耗强度。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将带来货物、旅客运输需求进一步增加,总体上省道公路运输对成品油的需求总量还会有大幅增加,将对福建省能源供应、尤其是成品油供应将造成一定压力。

  2)环境污染和风险可控制性

  规划实施后,多数路段车辆昼间噪声在距离公路中心线80m时即可满足标准要求;夜间部分车流量较大、距离敏感点较近路段噪声可能超标,但考虑选线避让、路线因素、路基因素、障碍物因素和防噪设施的有效性后,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福建省国省干线公路网规划实施会使全省交通量增加,将对区域大气污染控制产生较大压力,但整体占用处于可接受水平。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新建线路共涉及22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议从预防措施的角度对公路选线进行合理设计,减少临河及临近水库路段长度。

  从环境污染风险来看,公路运输中的主要环境风险包括剧毒化学品事故和危险化学品爆炸燃烧事故。国内外历史统计数据表明,公路运输所造成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范围一般仅限于局部地区,我国公路运输中所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数量也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事故一旦发生,环境影响多比较严重。但由于公路运输安全管理措施比较成熟,在采取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措施后,污染事故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将显著降低,因此总体上本次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切实加强风险应急管理和危险品准运控制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基本可控。

  (3)规划布局方案的环境合理性

  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布局具有一定环境合理性。在采取一定措施后,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重要环境敏感目标和保护对象产生显著不可逆影响,规划布局方案不存在法律、法规障碍。由于规划线路多,涉及道路长度大,规划实施存在影响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能性,对于一些路段和保护目标应该予以特别关注。

  污染物排放部分分析表明,规划实施将引起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一定程度的降低。但实践表明,只要避开环境敏感区并采取适当措施,这种影响可以大大降低。而且这种影响也一般局限在路域两侧较小的范围内。

  《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提出的公路网布局方案虽然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存在重大生态环境制约,通过采取合理规划、加强管理以及各类工程防护措施不会引发重大的环境问题,但在确定线位时采取避让环境敏感区和工程减缓措施。规划布局方案具备一定的环境合理性。

  (五)规划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方案

  (1)规划调整建议

  1)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实施应根据区域生态功能重要性设置禁止穿越的“红色”区域和限制穿越的“黄色”区域,最大限度降低的生态影响。

  红色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与缓冲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核心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等,这些区域禁止穿越。

  黄色区域:包括括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水利风景区,国家重点与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物多样性优先区,以及其他珍稀濒危物种的重要分布区,这些区域应该限制公路穿越。

  2)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全程关注统筹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四大运输方式的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根据通过各种运输方式联合运行、提高综合交通运行效率等可能释放的公路运输需求,适时调整普通路网规划的结构和布局。

  (六)环境保护方案

  (1)生态保护区

  1)规划实施时应重点避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地

  对于路网沿线5km缓冲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保护区域,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慎重选线。对于关系国防安全或者具有其他重大战略意义的路线,在选址时应避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根据保护地内具体对象的保护要求,采取避让、隧道、架桥等方式来减少对保护对象的影响。对于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地质剖面、古化石遗址,应竖立标志进行保护;对于具有观赏价值的地质旅游资源应禁止取土、开山等 。

  2)对于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和重要湿地等面积较大的重要生态保护区域,应尽量减轻规划实施对其主导功能的影响。

  3)针对生物多样性优先区或者其他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的生态功能区,应针对物种保护需求,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其物种多样性

  4)对取弃土场、路基边坡、施工便道以及临时营地等,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逐步建立影响地形、地貌恢复等相关技术规范。

  (2)珍稀野生动物

  1)已规划的新路段应当考虑物种栖息地实际情况适当绕行。对于无法避免的位置应适当缩短其建设周期,从而减少施工产生的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2)在道路穿过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建立生物走廊,为动物基因交流提供通道,通道可以根据实际地形设计为涵洞或高架通道。

  3)在关键路段建立隔离带,特别是穿越珍稀鸟类栖息地的路段可建立隔音墙或防护林,既减少噪音又可抑制扬尘、尾气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4)在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路段设立路牌提醒,实行禁止鸣笛和限速措施。

  (3)资源集约利用

  1)合理选线,适当降低路基高度,减少两侧边坡占地及填挖取土占地;充分利用粉煤灰等工业废碴作为筑路材料,减少公路取土占地,及时恢复取土坑。

  2)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优化车辆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公路基础设施水平,提供良好运输环境;优化运力结构;推进生态型客货运输站场建设;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限值标准;实行运输车辆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管理制度;实施大型货车限速战略;通过汽车技术提高燃油效率;大力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加强车辆定期检测与维修保养;推广节油驾驶操控技术。

  (4)声环境

  规划路网施工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对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规划实施过程中可以达标控制距离预测结果为布线依据,做好噪声敏感点调查,在涉及噪声敏感点的路段预留出足够的空间距离,在施工期内针对夜间施工噪声加以适当防护,应基本可以满足控制声环境影响的要求。

  (5)大气环境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建议,在大气环境敏感点附近预留防护距离并做好道路沿线绿化工作,同时应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以减少交通运输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水环境

  注意合理选线,选线应尽量避让水源保护区、水库及河流;防治施工期水污染,加强污水处理,禁止直排污水;控制路面径流,在路面设置沉淀池、集水池等;建设公路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严格控制隧道施工排水并进行处理。

  (7)固体废物

  规划实施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对于生活垃圾必须定点收集,及时清运或处理;对于施工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应按有关规定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或送往当地划定的垃圾场填埋。

  (七)评价总结论

  《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按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规模适当”等原则,统筹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交通运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力争构建便捷、高效、绿色的福建省高速公路网络。规划过程中,通过线路和建设方案优化,最大限度规避了对周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规划方案做到了与国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源能源开发等战略与规划总体协调。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公路建设用地指标能够满足福建省高速公路网2020年之前的用地要求,规划实施不会对国家能源供给产生显著不利影响,产生的水、气污染物总量较小,噪声污染影响范围有限。由于规划建设规模巨大、路网分布广泛,规划实施将穿越部分自然保护区、重要物种栖息地等环境敏感目标,下一步工作中需进一步优化线位,加强污染防治、生境保护和景观恢复。

  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集约利用资源,最大限度避让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不存在重大资源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可行。

  (八)、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规划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规划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十)、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王兰 联系电话 010-59629466 传真:010-5962945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六号时间国际2号楼 邮编:100028

  电子邮箱:wanglan@tpri.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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