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交办〔2016〕6号)等要求,结合省交通质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于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联系方式:0591-87077673。
一、概述
2016年以来,省交通质监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交办〔2016〕6号)以及《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按照省厅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为契机,以全面推进质监工作发展为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信息公开工作。设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对政府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丰富载体,开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一年来,省交通质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门户网站、内部刊物、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对局官网进行更新改版,规范完善了栏目设置和服务功能,首次增加了“曝光台”、“建言献策”、“许可处罚公告”、“交通要闻”、“交通风貌”等宣传互动类栏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强化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扎实掌握信息公开专业技能、技巧,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及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推进、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大力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自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来,省交通质监局2016年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省交通质监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曝光台”、“ 行政许可处罚公告”等专栏、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行政许可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将行政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增强许可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2.监督检查类:
(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印发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围堤工程(东围堤)质量鉴定的意见》等;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监局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福建省交通质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雨等极端天气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等;
(3)交通建设市场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
3.预警信息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传达贯彻省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做好新一轮暴雨防范的紧急通知》、《福建省交通质监局转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全面加强“鲇鱼”强台风防御的紧急通知》、《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做好暴雨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省交通质监局不断开拓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载体,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福建交通质监》季刊、信息公开宣传栏、OA内网(“公开发文”、“电子公告栏”等)以及行业媒体、其他便民渠道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2016年,省交通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中,编辑《福建交通质监》季刊4期,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类、新闻宣传类信息384条,报送省厅门户网站新闻宣传类信息90条,在《中国交通报》上发表信息稿9篇,在厅办主办的微信公众号“交通政务微讯”上发表信息稿20篇,在中国经济网、《中国产经新闻报》上各发表信息稿1篇。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省交通质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不断丰富解读渠道,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有力地提升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知晓率,进一步保障了社会公众尤其是行业人员的知情权。同时,严格程序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所有对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都经过严格审批、审核程序。2016年,以局门户网站为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并综合运用季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OA内网、文件学习、现场解读、局内部信息宣传栏等多种方式,以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快速解读,及时让群众知晓行业政策法规。例如,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福建省交通质监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预警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上级政策、意见转发类文件,在2016年第3期季刊上刊发《交通运输部发布新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以“职责+流程”为主线突出质量安全环保》等交通运输部政策规范解读文章。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省交通质监局积极主动关注公众关注、关心的行业热点,积极回应涉及我局相关职责、职能的社会关切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6年,未有社会公众提出相关咨询,但省交通质监局通过门户网站、季刊、宣传栏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行业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公开、解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心交通质监行业的相关政策,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历年来,省交通质监局未收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对申请的办理情况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历年来,省交通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未向社会收取相关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纸张、光盘、软盘)和其它费用,也无收费及减免金额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历年来,省交通质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省交通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及时快速更新难度较大,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开拓创新精神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交通质监局将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具体来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在局内部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深化、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更多的理解与支持。扩展宣传范围,探索结合日常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探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开设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畅通链接,建立起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交流、沟通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季刊、宣传栏、OA内网、法制宣传活动等形式,探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覆盖面。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充分运用厅办主办的微信公众号“交通政务微讯”、《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等媒介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宣传,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三是加大教育力度,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探索结合行业培训进行信息公开的培训教育,鼓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自觉加强专业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为我省交通质监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顺利实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省交通质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厅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质监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省交通质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33
|
26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84
|
208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