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9年修订)等要求,结合省交通质安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于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联系方式:0591-87077689。
一、概述
2019年以来,省交通质安中心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我中心《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按照省厅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重要议事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为契机,以全面推进质监工作发展为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全面统筹,不断加强门户网站窗口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加强中心网站内容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推进网站改版,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网站、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二)严把关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三) 强化规范,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中心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自在中心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来,省交通质安中心2019年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9年,省交通质安中心主要通过中心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曝光台”、“ 行政许可处罚公告”等专栏、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行政许可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中心将行政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增强许可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2.监督检查类:
(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南安(金淘)至厦门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的报告》《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印发沈海高速公路三屿互通工程交工前质量核验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扩能工程堆场等4个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等;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建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省级示范创建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等;
(3)交通建设市场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抽查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的通知》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省交通质安中心不断开拓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载体,通过中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福建交通质监》季刊、信息公开宣传栏、OA内网(“公开发文”、“电子公告栏”等)以及行业媒体、其他便民渠道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2019年,省交通质安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中,编辑《福建交通质监》季刊4期,在中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条,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类、新闻宣传类信息609条,报送省厅门户网站新闻宣传类信息124条,在《中国交通报》上发表信息稿12篇,在厅办主办的微信公众号“交通政务微讯”上发表信息稿86篇,在《中国水运报》上发表信息稿1篇。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省交通质安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不断丰富解读渠道,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有力地提升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知晓率,进一步保障了社会公众尤其是行业人员的知情权。同时,严格程序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所有对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都经过严格审批、审核程序。2019年,以中心门户网站为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并综合运用季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OA内网、文件学习、现场解读、中心内部信息宣传栏等多种方式,以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快速解读,及时让群众知晓行业政策法规。例如,在中心门户网站和2019年季刊上发布《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通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关于201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上级政策、意见转发类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省交通质安中心积极主动关注公众关注、关心的行业热点,积极回应涉及我中心相关职责、职能的社会关切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9年,未有社会公众提出相关咨询,但省交通质安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季刊、宣传栏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行业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公开、解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心交通质监行业的相关政策,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历年来,省交通质安中心未收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对申请的办理情况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历年来,省交通质安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未向社会收取相关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纸张、光盘、软盘)和其它费用,也无收费及减免金额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历年来,省交通质安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