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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结合省交通质安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于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联系方式:0591-8707768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省交通质安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办函〔2020〕11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为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提升服务水平,强化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和功能管理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提高网站实用性,完成网站改版升级,合并删减个别时效不强、深度不足、重复度高的栏目,整合优化一些子栏目,增设“百年品质”“交通普法”等特色专题栏目,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宣传效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加强中心网站建设升级,新增点击量和关键字搜索功能,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组织修订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做好网站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严格履行信息发审批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把关舆论宣传发布内容并定期检查,严密防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发布解读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内部明电文件加强管控,对本单位收发的明电文件流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通过办公内网流转,并做好把关提醒工作。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防控措施,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中心网站、公众号及厅政务微讯等平台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134条。坚决贯彻落实一系列上级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制定并印发《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四)健全公开安全保障机制,提升中心机关网络安全防控水平。根据中心《非涉密办公计算机及网络安全检查制度(试行)》要求,会同网络运维单位,进一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智慧质监”平台、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OA办公系统、办公电脑等全面定期筛查漏洞,消除隐患在“自查”的同时开展“自纠”,真正形成整改反馈的闭合机制。完善网站、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修订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为科学应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高度重视网络公开安全,不在QQ、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敏感政治信息或其他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妄议,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自在中心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来,省交通质安中心2020年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0年,省交通质安中心主要通过中心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许可处罚公告”等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行政许可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中心将行政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增强许可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2.监督检查类:

  (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莆田至永定高速公路永春至永定泉州段及仙游至永春泉州段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的报告》《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印发宁武高速公路武夷山市北城互通立交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码头扩能工程II区陆域形成与软基处理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等;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组织报名参与 2020年农村公路扶贫公路质量安全 检测志愿帮扶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省级示范创建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等;

  (3)交通建设市场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抽查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质量安全中心关于2020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及试验检测数据打假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的通知》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省交通质安中心不断开拓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载体,通过中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福建交通质监》季刊、信息公开宣传栏、OA内网(“公开发文”“电子公告栏”等)以及行业媒体、其他便民渠道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2020年,省交通质安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中,编辑《福建交通质监》季刊4期,在中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5条,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类、新闻宣传类信息526条,报送省厅门户网站新闻宣传类信息124条,在《中国交通报》上发表信息稿18篇,在厅办主办的微信公众号“交通政务微讯”上发表信息稿151篇。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20年,积极做好各项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并在中心门户网站新设“交通普法”专栏,加强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广大职工认清形势,知法懂法、增强信心,提高把握正确方向的能力。以中心门户网站为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并综合运用季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OA内网、文件学习、职工大讲堂等现场解读、中心内部信息宣传栏等多种方式,以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快速解读,及时让群众知晓行业政策法规。例如,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2020年季刊上发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全力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等上级政策、意见转发类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省交通质安中心积极主动关注公众关心的行业热点,积极回应涉及我中心相关职责、职能的社会关切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年,在省厅互动平台上回应社会公众提出相关咨询28条,省交通质安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季刊、宣传栏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行业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公开、解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心交通质监行业的相关政策,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历年来,省交通质安中心未收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对申请的办理情况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历年来,省交通质安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未向社会收取相关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纸张、光盘、软盘)和其它费用,也无收费及减免金额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历年来,省交通质安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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