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省交通质安中心”)工作实际,开展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于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交通质安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邮政编码:350001;联系方式:0591-87077689)。
一、2023年工作情况
2023年,省交通质安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交通运输厅坚强领导下,围绕交通运输领域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服务力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为我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中心突出交通质安职能特色,充分挖掘、梳理业务资源,为社会提供良好信息服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省厅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等主题,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公开机构职能、规章文件、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信息,及时公开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部门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同步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做好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发布政府信息。2023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失泄密情况。
(三)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中心按要求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的信息更新,做好公开内容保障,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结合上级错情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发布信息补差补缺,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本年度新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专栏,及时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此外,中心还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福建交通质监》季刊、“福建交通质监”公众号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传播了质安好声音,更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本部门政务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3年,在中心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文件公开。此外还发布通知公告45条,发布政策法规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3年,省交通质安中心坚持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要通过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行政许可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中心将行政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增强许可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2.监督检查类
(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印发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第二阶段)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闽江南港航道整治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乡村振兴典型示范路提升改造工程(山区致富路)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的通知》等;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通知》等;
(3)交通建设市场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中心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编印《福建交通质监》季刊4期,全年在《福建日报》《中国交通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22篇,在“交通政务微讯”发表信息稿114篇,在省厅设置第四类信息报道考核单位中排名领先。“福建交通质监”公众号全年编辑发布46期,发布文章、视频信息338条。聚焦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主业主责,彰显了交通质安干部良好行业形象,打造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全方位政务公开新模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中心积极做好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法律法规、重大部署的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策解读能力,在中心网站积极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的意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重要法规政策文件,有效畅通了公众获取政策、了解政策的渠道,促进了政策解读实效,帮助公众和企业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动态,提高了上级政策知晓率和应用实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中心未收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对申请的办理情况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未向社会收取相关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纸张、光盘)和其它费用,也无收费及减免金额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交通质安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公开平台协同有待强化等问题。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培养,有效提升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文等新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三是持续完善公开渠道,推进中心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协同联动,提升公众信息获取的准确度和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