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职责分工的通知》(闽交安〔2024〕4号)明确的我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结合上级检查有关要求,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对《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职责分工》(闽交质安〔2024〕67号)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中心领导主要职责,并将平安建设等工作纳入职责内容。现将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