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编制指南》共包括总则、事故调查报告的要素以及报告编写格式等三部分内容。核心内容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11个要素,其中1-2分别为封面和目录;3-10为报告正文,分别为报告开篇和事故性质认定、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事故原因分析、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主要教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11为附件。事故调查报告原则上应按照指南要求编写,满足上述内容要素和结构。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可以作适当调整。
《编制指南》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质量和水平,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工作,不断规范事故调查活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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