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厦福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管理办法》。
《办法》共分为5部分20条,规定厦福泉补链强链工作的目的意义及补链强链实施主体、实施期限,对省市两级工作推进机制、补链强链城市和项目单位工作职责、信息数据报送进行要求,明确了补链强链年度计划制定、月度跟踪调度、资金支持、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
《办法》要求,建立统一的绩效测评体系,并对动态评估、年度评估以及需变更调整的说明事项和需责令整改的问题事项作了明确。该办法的出台为推动补链强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服务我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助推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2年,厦门、福州、泉州入围首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这项重大交通工程计划实施3年,预计完成投资超过200亿元,重点建设一批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装备升级以及信息化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综合货运枢纽在立体综合交通网上的重要作用,促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货运成本,形成资金流、信息流、商贸流等多方面集聚效应,辐射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运输中心货运处 廖昕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