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中心):
根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五大联动协作第二次厅际协调会纪要的通知》(闽公综〔2015〕379号)以及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凌晨2-5时在途运行客运车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闽运管办〔2016〕5号)要求,从2016年起,我省开展凌晨2-5时在途运行的空载返程客车信息和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接驳旅客的车辆信息按月报备工作。为进一步简化信息报备工作,实现与交警部门的实时对接共享,我们在省际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包车系统)增设了信息报备模块。根据省运输中心信息化工作部署,从即日起依托包车系统开展凌晨2-5时在途运行客车的信息报备工作。
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专人组织辖区客运企业开展线上信息报备工作,详细操作规范见附件。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运输中心客运处、系统承建单位技术人员沟通反馈。
客运处联系人:廖悦;电话:0591-87077469;传真:0591-87523054。
系统技术人员:陈晓坤;电话:13960796428。
附件:业务操作规范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