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2026年第4号令修订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5个部门规章要求,自2026年3月20日起,福建省对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上限进行上调,从此前的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
此次政策调整涵盖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含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及机动车驾驶操作教练员。
对年满60周岁且不超过63周岁的符合条件从业人员,由系统自动延长证照有效期至63周岁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对未满60周岁的持证人员,可在证件到期前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线下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办理换发业务。
为确保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全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各地将同步调整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确保政策顺利落地。
(省运输中心 廖昕之 林锐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