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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客运站检疫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9-21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中心):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利召开,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出行旅客核酸检测服务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防疫强化措施

  (一)督促辖区客运场站经营者严格按照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客运站进站口“测温、验码、一米线、戴口罩”管控,在9月10日-10月31日期间各客运站要严格做好查验工作,确保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长途客运汽车。推广省外入闽旅客“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各客运站应做好宣传和引导,为抵达的跨省流动人员第一时间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二)根据各地市上报情况,截至目前,全省仍有少数已开通省际班线但未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的客运站,如寿宁汽车站、周宁汽车站、光泽汽车站、松溪汽车站、德化汽车站、安溪汽车站等请各地市对辖区内等级客运站逐一排查,确保全省所有开通省际班线的客运站按照上级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设置核酸检测采样点,落实入闽旅客“落地检”工作。

  二、做好交通检疫数据报送

  各地市应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客运站每日外省入闽的长途客运车次、人次,完成“落地检”人次,出闽长途客运车次及出闽人次的数据(表格见附件2),每日上午8点30分前报送省运输中心邮箱:ygjzcc@126.com。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送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于9月21日前报省运输中心站场处。

  联系人:陈祺云,联系电话:0591-87077471。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出行旅客核酸检测服务工作的通

  

  2.全省省际班线出入闽情况统计日报表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
  • 关于进一步做好出行旅客核酸检测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 附件2.全省省际班线出入闽相关情况统计日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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