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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道路运输站场工作会议的通知
时间: 2022-11-30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中心):

  为贯彻落实道路运输站场管理规定,总结2022年运输站场建设、运营工作,布置2023年重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道路运输站场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到时间:2022年12月1日下午

  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

  二、地点

  报到地点:聚春园大酒店(福州市鼓楼区东街2号)。

  会议地点: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省运输中心领导;

  (二)省运输中心站场处、法规处、科教处相关负责人;

  (三)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中心)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四)闽运九大公司三明、龙岩、福州分管客运站运营负责人南平、漳州分管客运站建设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一)部署推进全省道路货运站(场)经营备案工作;

  (二)指导地市制定本地区“十四五”运输站场省级奖励资金管理细则;

  (三)部署农村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

  (四)宣贯最新版的运输站场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填报参会人员回执表(见附件1),于12月1日上午下班前反馈至省运输中心站场处。

  (二)省运输中心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含食宿费、资料费等),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

  (三)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四)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会议,报名后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调整。参会人员报到时需持有健康码绿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现场填写《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2)。

  2.各参会人员往返途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途中停留及与他人不必要的接触、交流;会议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出现发热、乏力、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时,须第一时间向联系人报告,由联系人协调到医疗点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五)个别受限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入榕参会的人员,将采取视频同步的方式参与会议。

  联系人:池丽辉,联系电话:0591-87077476,电子邮箱ygjzcc@126.com

  附件:1.参会人员回执单

  2.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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