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中心):
为营造2021年建党百年良好氛围,按照省运输中心党委部署,决定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中开展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充分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道路运输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为新福建建设勇当先行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带来的新变化、新风貌。
二、作品要求
(一)主题突出
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兼具行业特性和艺术美感,做到内容积极、旋律优美、感染力强、易于传唱,有效传递交通运输工作主旋律和正能量。
(二)作品类型
作词要求突出主题、寓意深刻、歌词精炼、富于美感、易于传唱;作曲必须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亲和力、震撼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歌曲时长一般不超过6分钟。演唱形式可独唱、合唱或独唱合唱相结合。
(三)作品格式
作品应当提供完整的乐谱、词谱并附制作好的歌唱音频(含演唱版和配乐版),打包压缩并标注好文件名(格式为:歌曲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三、评选及奖励
(一)作品评选
由省运输中心牵头组成评审组,对征集的曲目进行评定,入选的优秀作品作为主题曲组曲,并确定其中一首作为首发主题曲。
(二)奖励措施
投稿的优秀作品所在单位,按照本年度绩效考核“新闻宣传专项任务”指标,予以加分。
四、其他事项
(一)请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系统干部职工,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地铁运营企业、新业态企业等以及广大行业从业人员踊跃参加活动。
(二)请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宣传业务同志专门负责该工作,收集本地区报送的歌曲,按照作品格式进行形式把关,收集完毕后统一发送至省运输中心投稿邮箱(fjygx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地区道路运输参选主题歌曲”应征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以寄发日期为准)。
联系人:林*,联系电话:0591-87077470。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