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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1-14    浏览量:{{ pvCount }}

  中心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厅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交人〔2021〕32号),我中心制定了《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月7日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

  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07〕77号)、《福建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21〕42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厅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交人〔2021〕32号),结合中心《参公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年度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等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考核的组织保障工作,成立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中心主任、二级巡视员冯振秀担任,副组长由一级调研员吴深相,副主任、二级调研员陈孝良,副主任、二级调研员连训萍,纪委书记、三级调研员娄伟平,副主任郑培华担任;成员由中心政治处严轶萍、监审处陈江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治处),主任由严轶萍同志兼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政治处、监审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考核工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材料及年度各项工作台账收集整理等;组织、指导、督促各部门(支部)抓好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推荐大会;具体负责民主测评推荐统计综合;办理考核公示、考核工作总结、有关材料报备等工作。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一)中心领导班子及成员由省厅派考核组进行年度考核。

  (二)其他干部及工勤人员由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

  (三)省组选派挂职干部:驻村任职的梁志埠同志、赴平潭挂职的郭堃同志参加挂职地的年度考核。

  (四)借调省厅干部:正式借调省厅超过半年的王明文同志由接收处室负责考核并提出书面建议意见,厅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占派出单位指标。抽调省交通检疫组的同志、借调厅扫黑办的黄超同志、借调省安委会的郑元标同志由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五)非在编人员:根据《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派遣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闽运输人〔2020〕4号)要求,陈华玲、连瑛、林雯、蔡茜、林峰、林芝、林岚、唐红、张赟、张震强、金思源、于国忠、刘敬希、刘小欢、马晨雯、孙毅、兰兰、庄洁、杨凤、张凰、胡庆铭、林艳、曾日炜、陈伟杰、刘舒、李捷、李寅、余志恒、杨招娣、刘如福等同志进行年度述职测评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名额

  (一)考核内容

  1. 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闽交人〔2021〕32号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2. 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考核标准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及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3. 参公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的确定

  按照中心参公管理人员实际参加本单位考核总人数54人的25%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拟评13名。原则按照部门负责人、其他干部两类人员在编人数各25%比例确定。

  按照中心工勤人员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3人的25%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拟评1名。

  按照中心非在编人员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30人的25%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拟评8名。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名额审批

  2021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厅人事处,经批准后执行。

  (二)总结述职、测评推荐

  1. 总结述职

  (1)考核对象按考核内容撰写个人年度总结,填写《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留出3厘米装订;个人总结不超过1500字,不另附纸张,以便存档),于1月15日前交政治处;派遣人员填写《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各部门(支部)组织相关人员述职、评议,所在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群众评议和本人总结对其表现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2)考核对象同时为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的,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总结,将总结内容体现于《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并在支部述职。

  2. 测评推荐

  (1)中心各部门经过个人述职述廉和评议后,按照部门在编人员(不含部门负责人、省组选派挂职及正式借调省厅半年以上人员,包含抽调省交通检疫组、借调厅扫黑办、省安委会人员)、工勤人员、非在编人员的35%比例分别推荐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参考名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2年1月15日前书面(加盖部门公章并附推荐人主要业绩)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名单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部门绩效考核、年度履职情况、干部平时表现等综合研究确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推荐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主要业绩。

  (2)召开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大会,根据推荐情况,按照在编人员(原则上分为部门负责人、其他干部、工勤人员三类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30%的比例进行测评推荐。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和“是否推荐优秀”。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推荐结果形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建议名单,并书面征求中心纪委意见。

  (三)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征求意见后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建议名单提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际参加本单位考核总人数的25%比例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查,并提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若无异议,则作为最终结果。

  (四)考核结果反馈

  对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部门负责人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书面向本人反馈,由本人签署意见后送交政治处;其他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向本人反馈,由本人签署意见后送交政治处。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第十七条办理。

  (五)考核工作总结

  考核工作结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有关考核工作的总结、考核结果的报批等工作。

  五、考核结果的奖惩

  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奖惩办法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奖惩办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4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奖励办法,按《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第四章办理。奖励奖金标准按中组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执行。工勤人员奖励奖金标准参照参公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非在编人员年度考核奖惩办法按照《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派遣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闽运输人〔2020〕4号)执行。

  六、考核工作的安排

  2022年1月10日前,领导班子成员完成述职述廉报告并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前,各部门完成干部职工个人述职和评议工作。

  2022年1月21日前,各部门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交政治处,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应完成对考核对象的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部门负责人由中心分管领导写评语和建议等次)。年度考核登记表提交情况将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成绩。各部门按要求报送本部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推荐名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推荐名单。

  2022年1月中下旬,召开全中心干部职工大会。一是厅考核组听取中心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年度书面述职述廉,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测评推荐(会前提前填写附件3、4,会上收回);二是测评推荐中心工作人员。

  会后,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2022年2月上旬,根据公示后群众反馈的意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名单。写考核等次、评语,并反馈考核结果。进行考核工作总结、上报考核结果、报备有关材料等。

  全部考核工作在2022年2月20日前结束。

  附件:1. 《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 .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领导班子民主评议表》

  4.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领导干部民主评议表》


[附件下载]
  • 附件1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 附件2:2020年度派遣人员个人考核表3.doc
  • 附件3、4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评议表.xls
  •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  电话:0591-8707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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