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降低运输成本,满足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已建泊位营运需要,经论证,福清湾进港航道(G1~G2~G3~N1~N3航段)可满足20万吨级散货船舶(限制尺度)减载乘潮单线通航要求,现根据《航道法》,通告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前提条件下,福清湾进港航道(G1~G2~G3~N1~N3航段)可满足20万吨级散货船(限制尺度)减载乘潮单线通航要求,乘潮水位5.19m,乘潮历时约3小时,乘潮保证率90%。
20万吨级散货船(限制尺度)船型主尺度表
船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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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 型 尺 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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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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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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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宽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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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载吃水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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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吨级散货船(限制尺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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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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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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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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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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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吨级散货船(限制尺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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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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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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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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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锚地由15万吨级散货船锚地(边长为1.1km的一方形水域)调整为20万吨级减载散货船(限制尺度)锚地(边长为1.3km的一方形水域),设计水深与原锚地设计水深一致,为22.5m。锚地主要技术参数公告如下:
2#锚地(调整后)主要技术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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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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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度(WGS-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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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水深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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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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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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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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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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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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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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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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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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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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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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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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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吨级散货船(限制尺度)所需锚地水深为2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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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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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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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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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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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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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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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面为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三、20万吨级减载散货船(限制尺度)禁止在风力大于7 级的条件下通航。
四、本通告未涉及事项,仍按原通告执行。
附件:调整后2#锚地平面布置图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