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福州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4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审查咨询及专家评审,设计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审查咨询、专家和参会代表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审核,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文件符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4号泊位工程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19〕249号)以及部颁有关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新建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230万吨。
二、总平面布置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推荐的总平面布置设计方案一。
(一)码头
码头采用满堂式布置,码头前沿线方位角为N27.04°~207.04°,泊位总长度397.5m(含3号泊位预留段72.5m),码头面高程+10.0m(基准面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下同)。
(二)前沿水域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65m,设计底高程-15.6m;回旋水域按圆形布置,直径586m,设计底高程-11.5m;连接水域由A3、A4、A5、A6、A7、A8点围成,设计底高程-11.5m。
(三)陆域
陆域总面积约13.43万㎡,设计高程+10.0m~+11.8m,布置码头前沿作业地带、道路、前后方堆场及生产与辅助建筑物等。
三、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关于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设计方案。
(一)航道、锚地
现有福清湾深水航道、锚地满足本工程船舶通航需求。
(二)导助航设施
新设置2座灯浮标、移动松下港111#浮标。请建设单位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核,并在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予以优化。
四、装卸工艺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推荐的装卸工艺设计方案。
码头前沿配备4台多用途门座式起重机进行装卸船作业;件杂货水平运输采用牵引车+平板车,集装箱水平运输采用集装箱牵引车+半挂车;件杂货堆场采用轮胎吊和叉车,集装箱堆场采用混合动力RTG。
五、水工建筑物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推荐的水工建筑物设计方案。
(一)码头
码头平台为重力式沉箱结构,基础为抛石基床,基床上安放钢筋砼沉箱,沉箱上现浇砼胸墙。
系船设备选用1500KN系船柱,防撞设备选用1450H鼓型护舷。
(二)护岸
南侧护岸采用宽肩台斜坡式结构,基础为抛填块石,顶部设浆砌块石挡墙。
六、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推荐的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设计方案。
(一)陆域形成
西侧陆域已形成,东侧回填开山石形成陆域。
(二)地基处理
临近码头区域地基处理采用分层振动碾压方案,其余区域采用强夯+振动碾压整平。
(三)道路堆场
道路、堆场面层采用高强联锁块结构。
七、生产与辅助建筑物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生产与辅助建筑物设计方案。
建设综合管理房、变电所、闸口、围墙等。
八、供电照明、控制、信息与通信、给水排水等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关于供电照明、控制、信息与通信、给水排水等设计方案。下阶段请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岸电设施设计,优化技术节能措施。
九、环保、安全、消防、职业病防治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关于环保、安全、消防和职业病防治设计方案。下阶段请设计单位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批或专项意见在设计中优化落实。
十、工期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关于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工期为24个月。
十一、工程概算
编制的工程概算基本符合国家和部颁有关工程概算编制的规定和要求,本工程概算核定为68935.94万元。
十二、其他
(一)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尽快完成船舶污染防治能力评估,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予以补充并同步建设。
(二)下阶段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生产与辅助建筑物施工图设计和消防设施设计报相关单位审核并予以优化。
(三)按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尽快完善项目建设其他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