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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引航(移泊)收费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福州港引航(移泊)收费监督管理办法》,站引航(移泊)收费督查小组分别于2024年2月5日、7日邀请七家主要代理公司在宁德和福州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暨2023年度引航(移泊)收费自查。
根据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制定的引航(移泊)费收费标准,按引航站对外公示的费收流程和费率,双方对2023年全年的引航(移泊)收费进行随机抽查,共抽查了71张引航签证单,同时结合引航业务信息可视化平台,就费收的计费、收费及催缴流程与费收对象开展交流讨论。
引航站将结合厅规费征收使用专项审计的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福州港引航(移泊)费费收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引航(移泊)费计算准确、完整,收费依法公开、公正,费收按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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