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制工作机构
根据《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中心机关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闽福州港人教〔2021〕14号),中心办公室是中心法制工作机构。
二、法制工作职能
根据《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中心机关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闽福州港人教〔2021〕14号),(四)负责中心法制工作:落实受委托行政执法职责分工,牵头制定中心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承担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及报送受委托需审批的案件,定期汇总向省厅报送执法工作情况,管理使用省厅行政执法专用印章,配合省厅做好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大楼四层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87850711、878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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