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Ⅱ阶段)竣工验收会在莆田召开。由主管部门、港口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海事管理机构、航标管理机构、项目单位和专家组成的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在会上查阅了相关资料,详细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的汇报,经充分讨论,现场核查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Ⅱ阶段)总投资约6.7亿元,其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5000万美元,是福建省首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沿海航道项目。实施地点自湄洲湾口剑屿外大岞附近海域至湄洲湾内罗屿附近海域,航道全长约52.1公里,分为湾外段(通航宽度500m,设计底高程-23.0m)和湾内段(通航宽度350m,设计底高程-21.5m);可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同时满足40万吨散货船乘潮通航和Q-MAX型LNG船不乘潮单线通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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