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湄洲湾港引航站第三方船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4.5万元;
3.采购内容:港政2号、引航3号、引航5号、引航6号、闽交执法湄01、闽交执法湄02、闽湄港趸01共7艘船舶航修、坞修、物料项目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评估,采购过程中的增减项目(含清单外项目)及其价格合理性审核,出具相应报告等。
4.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5.面向的企业规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和要求
1.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比选公告文件所述服务的,提供有相关经营范围(如价格鉴证评估等)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接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应持有价格鉴证师和船舶工程师资格证书。
3.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供应商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
5.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附件3;
6.服务要求:中选人应实船踏勘现场,针对湄洲湾港引航站船舶状况、营运特点、故障维修保养情况,结合其船队管理实际需求和船舶年度检验要求,编制上述7艘船舶坞修、航修项目及招标控制价,对船舶维修期间的 增减项目及费用进行合理性审核,出具相应报告。
三、比选方式
采购人在符合经营资格的供应商(要求不少于三家)的参选信件中比选,以最低参选总报价确定本项目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签订采购合同。
四、验收方式
采购人和中选人按照比选公告、中选参选件和采购合同等进行验收。经双方现场交付、验收合格后,签署《采购验收单》。
五、费用及支付
1.以中选总报价为采购合同总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踏现场费用、项目编制费、价格评估费、税费、管理费、人工费等所有中选人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分两期支付,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在履行完合同所有项目事宜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中选人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选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相应费用。中选人未及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
六、参选材料
参选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湄洲湾港引航站第三方船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参选报价单》(附件1,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件2)。以上参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材料不齐全、未加盖公章、未注明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的参选信件视为无效参选件。
七、参选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1.参选方式:参选人可通过直接送达、邮寄方式投递参选件参与比选,参选件应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此外在封面注明“湄洲湾港引航站第三方船舶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参选件”字样。未注明的参选件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分包。
3.参选件报送截止时间:9月29日12:00,以采购人收到参选信件为准。逾期无效。
4.参选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参选高于预算价视为无效参选。
5.中选人收到采购人中选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合同版本,签订采购合同。
6.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中选人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各自负责。
7.联系人:林嘉鸿;联系电话 :15905059713;邮编:351100;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918号海峡商务中心b栋20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9日下午15:00。
2、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918号海峡商务中心b栋20楼第二会议室。
附件:
1. 湄洲湾港引航站第三方船舶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参选报价单;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湄洲湾港引航站
2025年9月23日
附件1:
湄洲湾港引航站第三方船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参选报价单
参选人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
1 |
编制船舶航修项目及招标最高控制价,出具报告。 |
项 |
1 |
|
|
2 |
编制船舶坞修项目及招标最高控制价,出具报告。 |
项 |
1 |
|
|
3 |
编制船舶物料项目及比选最高控制价,出具报告。 |
项 |
1 |
|
|
4 |
航修期间,对增减项目及价格进行审核(含清单外项目及价格),出具报告。 |
项 |
1 |
|
|
5 |
坞修期间,对增减项目及价格进行合理性审核(含维修清单外项目及价格),出具报告。 |
项 |
1 |
|
|
6 |
船舶物料采购过程中,对增项项目及价格进行合理性审核(含物料目录外项目及价格),出具报告。 |
项 |
1 |
|
|
合计金额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公司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