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期)报告编制服务费用市场询价邀请函
来源: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6-01-21 11: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为确保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Ⅰ阶段)建成工程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开展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I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期)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工作,现诚邀各有关单位给予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I阶段)于201111月经省发改委批复立项,201111月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初步设计审批,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4539亿元,批复建设内容包括炸除林齿礁、新建湄洲湾分道通航航道东吴航段、扩建莆头航道、新建莆头北作业区航道、调整扩建肖厝航道、新建石门澳航道、调整现有会船区和新设锚地工程等7个单项工程。目前,炸除林齿礁、新建湄洲湾分道通航航道东吴航段、扩建莆头航道等3个单项工程及会船区调整和锚地工程中部分单位工程(湾口3#锚地和调整现有会船区)已完工投用,工程结算已获得省厅审定批复,建成工程概算工程费用约74661万元,本次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范围只包含上述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新建莆头北作业区航道、调整扩建肖厝航道、新建石门澳航道、湾内3#锚地、湾内4#锚地、湾内5#锚地不在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范围内。

二、目标要求

报告编制单位完成的《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期)报告》(含竣工海洋环境监测报告)应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专家评审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公开本项目相关信息。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为最终包干价格,包含环保验收调查、验收监测、专家审查、会务、差旅、保险等一切费用。

2.报价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12:00点。

5.报价仅作为本项目后续采购时招标控制价参考依据,不作为定标依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昌浩    电话:15806022336

传真:0594-5688659    邮政编码:351100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海峡商务中心B栋20层航道站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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