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关于2026年湄洲湾港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单位等相关信息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6-04-01 15:45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海事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交科教〔2019〕6号),现将湄洲湾港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可利用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港区内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详细信息(时间截止20262月份)向社会通报,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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