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用泉州港口岸肖厝港区鲤鱼尾作业区 4 号泊位的通知
闽政文〔2024〕93 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海关总署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署岸发〔2017〕276号)要求, 省口岸办会同有关口岸查验主管单位,对泉州港口岸肖厝港区开放范围内新建的鲤鱼尾作业区4号泊位进行了验收,认为已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经研究,同意启用泉州港口岸肖厝港区鲤鱼尾作业区4号泊位,现予公布。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3月1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启用肖厝港区鲤鱼尾作业区 4 号泊位,标志着福建省首个5万吨级公用型液化烃类专用码头正式对外开放。鲤鱼尾作业区4号泊位的对外开放,将依托中燃集团国际采购平台的优势,为湄洲湾石化园区内的石化企业提供优质、清洁原料,也将为泉州万亿石化产业集群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肖厝港区鲤鱼尾作业区4号泊位对外开放后,可以进一步拓宽湄洲湾港液化烃原料的国际供应渠道。据悉,中燃公司运营的鲤鱼尾作业区4号泊位作为湄洲湾石化产业区液化烃接卸码头及中转和销售基地,将间接服务中下游石化产业链经济产值超200亿元,可满足国亨化学、联合石化、泉州中化及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对进口低温液化烃码头、仓储物流配套需求,初期预计液化烃原料进口将达每年120万吨,进口额约为60亿元人民币。
此次肖厝港区鲤鱼尾作业区 4 号泊位口岸开放,是湄洲湾石化产业园液化烃产业链配套设施项目投运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不仅为泉港石化园区液化烃原料的供应提供了实质性的保障,也将有力缓解湄洲湾南岸大型公用液化烃类泊位短缺的现状,满足临港产业对液化烃类需求,进一步推动湄洲湾港肖厝港区建设为全省最大的液化烃集散基地。(肖厝港务站 王晓峰 ,物流处 连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