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我中心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湄洲湾港水运项目建设推进会暨质量安全环保工作例会。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魏卓慧, 中心相关直属单位、处室及辖区各建设项目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享了“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罗屿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经验,通报了2024年第三季度港航建设投资任务完成情况和在建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工作总体情况,听取了各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以及各港区水运工程建设工作专班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建议,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安排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强调:一要持续加快项目建设。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做好项目资金、要素保障工作,特别是涉及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围填海项目,要充分预留验收时间,确保2025年底完成用海整改。二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牵头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国庆、极端天气、秋冬消防及寒潮大风等期间安全防护工作。三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汲取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经验,强化施工过程建设单位质量责任,持续落实我省“质量月”各项要求。四要确保工程建设环保达标。各在建项目认真落实项目环评等相关要求,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利益相关者沟通协调。五要加强属地跟踪推进。各港务站、航道站要主动靠前指导,及时了解各项目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意见,持续跟踪项目进展。(规建处 黄雨滨,质安站 余先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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