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凝聚巡察整改思想共识
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执法支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巡察反馈会后,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深刻领会把握巡察整改要求,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不定期召开党员大会、队务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党支部坚定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构建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的责任体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以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24次、队务会16次,研究解决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三)聚焦从严推进,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严格执行巡察整改请示报告制度,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请示巡察办,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不留死角。对所有整改措施实施分类分策与闭环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清零见底。深化理论学习与制度建设,梳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3项,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到位”问题
(1)具体事项1.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未建立。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推动理论武装,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已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交流研讨7次,做好学习记录和台账整理。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具体事项1.2:跟进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有缺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深化理解。二是每月结合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学习进行梳理自查,及时跟进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确保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学全学到位。
(3)具体事项1.3: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提高依规办事能力。二是梳理2024年党内法规执行情况,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并上报省湄洲湾港中心党委。三是今后将根据要求每年召开会议研究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确保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折不扣地将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好。
2.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4)具体事项2.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严把关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有力推进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具体事项2.2:保密工作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已设立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保密委、保密办。二是组织召开执法支队保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形成保密工作会议记录及相关台账。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3.关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6)具体事项3.1:法制审核人员不具备职业资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整法制审核人员,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已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审核工作人员。二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在查办案件时,征询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三是2025年公开招聘1名通过法考的人员,已入职。
(7)具体事项3.2: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3台移动执法终端采购。二是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将今年以来开展的156次行政检查和5起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闽执法”平台,将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行政检查过程视频全部上传采集站。
(8)具体事项3.3:执法装备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础装备配备及技术要求》,提升执法装备管理业务水平。二是修订支队《执法装备管理制度》,在制度上完善安全防护装备管理的要求。三是对安全帽、救生衣、雨靴、强光手电筒等防护装备进行梳理,制作安全防护装备登记表和领用表,并完成安全防护装备领用补登记。
4.关于“执法检查后的隐患整改复查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9)具体事项4.1:执法检查后的隐患整改复查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勤务巡查制度》,制度中明确事故隐患的责令改正和复查要求,并制作《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模板。二是严格按要求规范开展隐患整改复查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复查工作落实到位,已出具1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确保隐患限期整改到位,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管控水平。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的问题
(10)具体事项5.1:责任落实还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制定《中共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已向省湄洲湾港中心党委书面报告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1)具体事项5.2:执行述责述廉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提高对述责述廉工作各项要求的认识。二是开展现场评议2024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工作,并通报评议结果。
(12)具体事项5.3: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梳理排查执法支队职权、科室职责和重要业务事项的廉政风险点,绘制每项业务工作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6.关于“纪检力量较为薄弱”的问题
(13)具体事项6.1:纪检力量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整党支部负责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分工,不再兼党务工作,集中精力开展纪检工作,并安排一名新进人员协助开展纪检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作用的发挥。二是加强政企接触“十不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监督,建立新进党员廉政档案,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和廉政党课学习,切实发挥执纪监督作用。
7.关于“基础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14)具体事项7.1:基础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2025年执法清障船租赁服务采购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在门户网站发布比选采购公告,经比选采购小组比选,单位领导审批,确定中选供应商。二是严格规范印章管理和使用。坚决落实印章专人保管、审批登记制度,分类建立使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用印时间、事由、批准人、承办人等信息,切实做到用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严格防范用印风险。三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优化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今年新调拨的一批执法装备,严格按照资产名称、分类、原值、使用年限等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由经办、资产管理部门、财务共同盘点资产并审核入账,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四是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已设立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保密委、保密办。
8.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5)具体事项8.1:部分执法专用车使用审批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未签署“用车部门负责人”、“车管部门”意见的派车单,全部进行补签。二是2025年以来,每月月初对支队公务车辆派车单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派车事由、审批流程、用车人签名和里程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6)具体事项8.2:部分派车单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未签署或用车人笼统的派车单,重新进行规范填写。二是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公务车辆派车单的检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支队召开公务车辆驾驶员廉洁安全教育会议,要求秉持安全行车理念,杜绝违法违规驾驶,保障公务行车规范高效。
9.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7)具体事项9.1:记账凭证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运用。二是梳理2021年以来的记账凭证,对有机打姓名但无签章的,及时由会计人员及会计主管补签,同时加强记账凭证的整理和审核,及时准确的签章。三是2025年公开招聘1名财会相关专业人员,已入职。
(18)具体事项9.2:执法专用车通行费审核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补2021年以来执法车辆高速通行电子票据汇总单,加强对执法车辆高速通行费报销中是否附有电子票据汇总单审查,确保准确反映每次高速通行的行程信息。二是修订印发《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管理。
(19)具体事项9.3:无形资产未计提摊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二是计提“新纪元通用工资软件”的无形资产摊销。三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提高固定资产管理能力。
(三)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0.关于“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够规范”的问题
(20)具体事项10.1:行政议事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队务会议事办法》,明确队务会的职责权限清单,审议通过支队规章制度等重大事项,明确议事规范和决策程序等。
(21)具体事项10.2:执行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支部会议的规范执行,再次组织学习《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二是严把议题上会关,将《2024年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研究审议。三是严格落实《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提交党支部研究,并抓好各有关事项的贯彻落实。
(22)具体事项10.3: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支部书记认真倾听与会人员意见建议;从2025年起党支部均坚持末位表态原则,提高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11.关于“重要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
(23)具体事项11.1:重要会议记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会议记录标准,在内容精准、全面覆盖、条理清晰、语言简洁、及时整理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会议记录真实体现表决过程,还原会议的真实情况。二是督促相关记录人员加强《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学习,确保党员大会、队务会会议记录规范翔实。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24)具体事项12.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面掌握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和程序要求。二是有关责任同志在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和检讨。
1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25)具体事项13.1: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党支部负责人、介绍人在有关预备党员考察表中补充签字,并对其他相关材料进行举一反三排查。三是加强后续发展党员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6)具体事项13.2: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全面掌握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要求。二是有关同志重新提交《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部书记重新填写鉴定意见,并对其他相关材料进行举一反三排查。三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审核把关。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4.关于“巡察共性问题查摆还不到位”的问题
(27)具体事项14.1:巡察共性问题查摆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对《中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第四轮巡察共性问题的通报》《中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第五轮巡察共性问题的通报》《中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第六轮巡察共性问题的通报》进行逐项对照查改,完善对照查改台账,发现问题13项,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及时对厅党组通报的每一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效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910008;通信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17号省湄洲湾港中心附楼1楼;电子邮箱mzwgkjzd@163.com。
中共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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