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关于福建省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丙烯储存及装卸设施设备投用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4-14 00:00
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丙烯储存、装卸设施设备投用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咨询相关安全生产专家,现场勘查和审核相关材料,你司丙烯储存及装卸设施设备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开展丙烯港口作业,具体作业范围和作业方式详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二、你司必须严格落实专家组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相关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丙烯理化特性、作业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法;
四、服从我局和辖区港务管理站的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如实向辖区港务管理站进行作业申报;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六、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此复。
 
附件:1.关于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丙烯储存及 装卸设施投用专家咨询意见
2.关于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丙烯储存及装卸设施投用专家咨询意见的回复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2016年4月8日
(联系人:王家祥,电话:0595-8777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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