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泉州港辖区内航道开展无人机巡查服务,现公开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征询,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6年度泉州港无人机航道巡查服务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包含全部服务费用(含税)。
服务内容:基于无人机航道智能巡检平台,对泉州港辖区内航道(含泉州湾、围头湾的航道、码头、锚地)开展无人机巡查服务,实现航道情况实时监测及违法事件智能识别,共计巡查10次。提供每次巡查的高清照片、视频以及巡查成果报告。关于每次巡查的具体日期、范围及路线,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服务需求明细
1.巡查范围
泉州港辖区航道(含泉州湾、围头湾的航道、码头、锚地),总巡查里程数不少于60km。
2.巡查要求
(1)基于无人机巡查系统,对航道通航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目标物、碍航物、漂浮物、养殖区等),实现实时测绘与高清影像实时回传。
(2)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船只或违法事件进行喊话驱离及拍摄取证,并按要求提交巡查报告。
3.飞行器要求
环境适应性:抗风能力不低于7级(13.9~17.1m/s),飞行里程不小于50km,通信距离不低于30km。配备夜视功能镜头(低照度或红外热成像),适用于夜间紧急巡查。
任务载荷与处置:可同时搭载高清摄像机与喊话器,发现违法船只时能够悬停并进行空中喊话驱离。
定位与导航:采用北斗定位,具备自动定位导航及自动返航功能。
4.平台系统要求
(1)供应商应配套提供无人机航道智能巡检平台,实现飞行轨迹、巡查视频影像的实时回传与数据管理。
(2)平台应具备视频实时测绘与识别能力,能够将视频影像与航道三维底图实时融合,并叠加航道线,使巡检过程直观呈现。对水面目标物(如船舶、碍航物、浮筒、航标、渔网等)自动识别并精准定位,结果在平台GIS地图中展示。
(3)巡检结果(包括巡检历史轨迹、视频影像和巡检报告)能够在平台上随时调阅查看。
5.人员要求
操作人员需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并配备至少1名安全人员。
6.成果提交
每次巡查任务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
(1)纸质报告一式四份(含巡查概况、轨迹图、碍航物明细表、影像截图、分析结论等);
(2)电子档案一份(U盘或光盘,含所有巡查原始视频、现场照片、飞行日志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
2.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或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承担过无人机巡查或无人机测绘项目(需提供合同证明);
4.承诺响应文件真实有效,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价要求
1.报价须包含设备租赁、人员劳务、交通、保险、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有效;
3.报价文件为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密封后送达或邮寄。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6日17:00前(以邮件或现场签收时间为准);
提交方式:密封后邮寄至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D栋3层D365;联系人:许先生、洪先生,电话:0595-28287006);
文件内容:《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评审及合同签订
1.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我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30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约定提供服务。若未按规定时间签定合同,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由比选排名靠前的单位递补中选。
3.中选供应商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采购单位保留对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附件:1.报价单
2.供应商技术及服务承诺函
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