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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9-06-25    浏览量:{{ pvCount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19〕16号)、《泉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安办〔2019〕29号)等文件精神,特定于2019年6月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职工干部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一线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泉州港安全生产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

  三、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四、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主题宣讲。一是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

  事故”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港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港口安全生产监管方面为重点,邀请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或培训机构专家面向安全监管人员及港口企业有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二是组织开展港口发展研讨、“七进”宣讲、走进企业交流等活动,强化问题导向,交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经验做法,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三是组织企业宣讲。各港口企业主要领导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激励和引导全体员工全面参与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鼓励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扎实做好宣教指导。一是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企业、客运站等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采取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有奖竞答等形式,广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二是通过组织观看公路水路行业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宣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传播港口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常识。四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局属各港务站、质监站要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企业现场观摩,借鉴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五是组织企业广泛宣传。局属各港务站、质监站要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在公共场所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围头湾港务站要组织客运站开展旅客安全出行安全告知宣传服务,引导群众把“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三)深入推进专项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梳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建立清单,切实做好防范化解工作。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重点紧盯各级检查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局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三是根据本辖区、本行业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货物、客运码头、水运工程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或综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要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特别是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通过应急演练评估等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配合省厅开展“平安交通”安全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力争推荐出一批带有福建特色、思路新、可行性强的典型创新案例。

  六、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港务站要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跟踪指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督导,切实把活动与推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局属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含照片资料)和统计表(附件2)报送局安监处。活动期间,请局属各单位于每周二下午下班前报送上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重大活动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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