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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泉州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4-18    浏览量:{{ pvCount }}

中心安监处、运行处、规建处,各港务站,执法支队,各港口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泉州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日        
  泉州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各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泉州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结合泉州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强化“三管三必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切实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引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自觉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防范港口生产安全事故,为泉州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明确并自觉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强化企业控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等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全员覆盖,切实减少“三违”作业,有效预防和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实现控事故、保安全。
  三、重点任务
  以“明职责、强能力、控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导向,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三维达标”,统筹消防安全“四项建设”,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五位一体”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一个责任体系”。各港口企业要从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强化力量入手,建立健全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事有人做、责有人担”。
  1.建立健全“一个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等企业要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小微企业要设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决策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指导、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要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货物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2.建立健全“一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各港口企业要按照“全覆盖,无缺漏”、“一岗一清单”的要求,明确各层级以及各职能部门所管辖区域或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各层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层级或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结合各个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等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逐一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职责、责任内容和范围、考核标准等(附件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建立健全“一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港口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附件2的内容)。
  (二)持续强化“双重预防”。各港口企业要坚持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从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向以针对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为主的系统治理转变。
  4.持续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按照“一企业一标准”要求,各企业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发动全体员工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各方面存在的风险,紧盯“两重大”,深化风险点排查,逐一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绘制和编制“一图一册一报告”,建立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确定各类、各级、各层、各岗位的安全风险防控重点,采取“一岗位一清单”的管控模式,严格落实安全风险“三级”警示公告,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促使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在基层一线得到落实,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5.持续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港口企业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清单,细化形成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表册、岗位(班组)安全检查卡片,明确各层级检查责任、检查内容、检查频率以及整改要求,由各层级主要负责人带队,对照各自的安全检查清单、检查表册、检查卡片,定期、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制度,实现动态闭环管理、定期清零,并如实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事故隐患内部发现奖励制度,发动和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营造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良好氛围。
  (三)梯次推进“三维达标”。各港口企业要突出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导,重点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现场风险管控和作业行为管理,梯次推进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和岗位作业等“三个维度”整体达标,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稳中有升。
  6.管理达标。各港口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纳入总体生产经营目标,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建立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建立安全生产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与结果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严格落实对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规范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制度化管理达标。
  7.现场达标。各港口企业要规范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实施生产经营现场“5S”和“六有”可视化管理,依法依规配备安全设备设施、劳动保护用品、消防设施与器材,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含出入口)及其指示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坑(壕、池)盖板或护栏、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保持作业区域地面平整、安全通道畅通、作业环境整洁、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保证建(构)筑物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防护可靠、生产工艺符合标准规范。
  8.作业达标。各港口企业要突出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依法依规编制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作业程序和操作标准,对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探索推行“五想五不干”安全作业机制、班前“每人一分钟”会议制度,强化作业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和条件、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检查,规范作业行为,杜绝“三违”行为,实现作业操作标准化。
  (四)统筹消防安全“四项建设”。各港口企业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纳入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畴,统筹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9.统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建设。各港口企业要建立企业、车间(部门)、员工岗位三级的防火检查、巡查机制,明确各层级的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率,将防火检查、巡查要求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内容之一,落实全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审批,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现场防火监督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做到“四定”工作,达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求,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10.统筹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建设。各港口企业要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消火栓、灭火器、防火毯等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同时,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起火部位现场员工能够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本单位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能够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确保“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当火灾无法控制时,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安全撤离。
  11.统筹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建设。各港口企业要完善疏散逃生指示图、应急照明和相关标识,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明确每栋楼、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引导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让企业全体员工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和疏散程序,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逃生路线,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12.统筹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各港口企业要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并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同步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并开展相应考核,定期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练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五)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五位一体”管理水平。各港口企业要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化、应急救援、事故管控、安全绩效等“五位一体”,强化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持续提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3.着力提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水平。各港口企业制定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内容、时间、方式方法、考核标准,紧盯“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
  14.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各港口企业要充分运用“福建省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采集相关管理信息。建立健全“一企一档”数据库,探索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日常履职和考核结果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实名追溯,完善平台的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功能,增强企业安全风险在线辅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在线预警能力,持续加强对各类安全指标监测预警、安全风险动态管控和隐患整改的跟踪闭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有效提升。
  15.着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各港口企业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结合实际编制、评估、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编制所有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处置办法,按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建立相应管理台账,落实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完好可靠。坚持一线从业人员全覆盖参与,按规范定期开展公司、区片(部门)、班组(岗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其总结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6.着力提升事故管理水平。各港口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依法依规将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建立健全事故调查管理流程,推行事故管理表单化,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明每一起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分析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倒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优化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并深入开展全员参与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要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强化事故统计分析,摸索事故防范规律,提升“控事故,保安全”能力。
  17.着力提升安全绩效管理水平。各港口企业要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员工安全绩效评估系统,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考核机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标准、奖惩办法,通过安全目标、指标的设定与量化,逐级定期开展安全绩效评定,加强过程性安全管控有效性评价,形成安全绩效与工作业绩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兑现奖惩、褒扬先进、鞭策落后,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详见附件1)。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年度自评,同步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评估,及时查找和发现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持续改进提升。
  四、实施步骤
  本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同步实施:
  (一)广泛发动,营造氛围(2024年4月10日前)
  各港务站要逐家送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告知书》(附件3)、签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书》(附件4),迅速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所有港口企业。各企业要编制专项行动计划,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形成浓厚工作氛围。
  (二)试点先行,培植标杆(2024年4月底前)
  系统总结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典型经验做法,各港务站各遴选1-2个“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基础好、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的企业作为标杆培育对象,对照5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要求,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标杆企业,切实形成典型示范引领。
  (三)突出重点,集中攻坚(2024年6月底前)
  各港务站强化“重点先行、集中攻坚”工作措施,着力督促指导所辖企业借鉴标杆企业典型经验做法,逐条逐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实现重点突破。
  (四)复制推广,全面推进(2024年11月底前)
  各港务站要按照辖区全覆盖的要求,实施规模以上、中等和小微“三类企业”分类指导,强化“一企一策”,组织辖区港口企业,对照5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要求,深入梳理分析本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复制推广标杆企业成功经验做法,紧盯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等重点要素,着力实施安全风险“四色”动态管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强化生产经营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整体提升。
  (五)建章立制,长效运行(2024年12月底)
  各相关单位(处室)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系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及时固化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逐项逐条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融合,切实形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处室)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题研究,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合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技术支撑。各相关单位(处室)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邀请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企事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专项行动,鼓励企业购买安全服务,辅导帮扶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技术支撑,及时帮助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融合,增强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三)加强激励约束。各相关单位(处室)要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重点探索采取以奖代补、实施星级管理等方式,建立健全联合约束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充分调动各企业自觉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自主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执法推动。各相关单位(处室)、执法支队要依职责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的企业,最大限度减少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差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及时曝光典型的执法案例。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处室)、执法支队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定期上报先进成功经验、曝光落后典型案例,积极引导广大企业深刻认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六)加强督查调度。中心相关处室、各港务站要将辖区专项行动纳入巡查、考核和督导检查的重要范畴,重点督促检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情况(附件5),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建立情况交流、考核通报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各相关单位(处室)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每月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连同月报表(附件6)及时报送中心安环办,每年年底前要认真做好本辖区专项行动年度工作总结,于下一个年度1月3日前报送中心安环办。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传真:0595-22506823
  邮箱:qzsgkjajk@163.com
  附件:1.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参考)
  2.部分正文内容解释说明
  3.关于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告知书(参考)
  4.关于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书(参考)
  5.泉州市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表
  6.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进展情况月报表

[附件下载]
  • 闽泉港〔2024〕33号附件1-6.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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